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水泥厂至瓦渡农村公路改建工程土地征收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 索引号
- 115330010152576504-/2022-0608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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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6-08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力配合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在我乡开展水泥厂至瓦渡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做好补偿兑付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资金分配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我乡建设发展,坚持科学发展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我乡征地拆迁工作依法、规范、有序、高效进行,为推动项目落地、加快瓦渡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潘伟剑 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代理乡长
副组长:杨发勋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明国文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许鹏飞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候选人
李保平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陈新梅 乡财政所所长
杨晨曦 瓦渡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张建宗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 磊 乡水管站负责人
刘雄飞 乡公路管理所所长
陈思楠 乡公路管理所工作人员
张学杨 瓦渡供电组组长
王朝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隆阳分公司瓦渡乡客户服务中心
李奔华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隆阳分公司
杨 凤 瓦渡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志国 打坪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绍进 平场子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三、项目征占情况
(一)征地方面
1.水田:涉及60个地块,共计15.594亩。
2.旱地:涉及140个地块,共计30.651亩。
3.林地:涉及119个地块,共计48.069亩。
(二)拆迁方面
1.坟:涉及5冢,其中土坟4冢,砖1坟冢。
2.水窖:涉及4个。
3.干粪池:涉及3个。
4.塑料化粪池:涉及1个。
5.围墙:1堵,21.6立方米。
6.收集池1个。
(三)青苗方面
1.核桃树:涉及182棵核桃树。
2.桑树:涉及24个地块,共计7.429亩。
3.烤烟:涉及8个地块,共计2.769亩。
4.其他青苗(麦子、蚕豆、大草、玉米):涉及99个地块,共计25.156亩。
5.红豆杉:涉及0.45亩。
6.香樟树:涉及21棵。
7.竹子:涉及550株。
(四)公用设施方面
1.杆体:涉及电力设施22根、移动网络13根、电信网络11根,公安监控1根。
2.变压器:涉及变压器一台。
3.广告牌:涉及广告牌3块。
4.基本农田标志牌:涉及1块。
5.公安监控设施:涉及2处。
6.供水管道:涉及平场子村、瓦渡社区,其中65管5.5公里,80管2公里。
四、项目补偿办法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发〔2010〕113号)文件执行。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属二类片区,水田补偿标准为68208元/亩,旱地补偿标准为60900元/亩,林地补偿标准为22533元/亩,麦子、蚕豆、豌豆、蔬菜、饲料草补偿标准为1660元/亩,桑树补偿标准为3000元/亩,烤烟补偿标准为2500元/亩红豆杉补偿标准为6000元/亩,核桃树根据地径标准补偿,10CM以下150元/株、10-15CM250元/株、15-30CM1600元/株、30-45CM2400元/株,竹子按胸径标准补偿,大竹(5厘米以上)15元/株、中竹(2厘米-5厘米以上)10元/株、小竹(2厘米以下)2元/株。土坟补偿标准为1000元/冢、石坟补偿标准为3000元/冢、砖坟补偿标准为4000元/冢。
其他情况,因补偿办法中未明确,白蜡树按2000元/棵标准补偿、梨树按8年以上6000元/棵标准补偿,水窖按5000元/个标准补偿,干粪池按1000元/个标准补偿,塑料化粪池按600元/个标准补偿(原户厕改造期间,塑料化粪池标配为320元/个)。
五、资金需求及分配计划
(一)资金需求情况
一是土地补偿需求资金293.028万元(不含林地征用费108.314万元);二是拆迁补偿需求资金4.34万元;三是青苗补偿需求资金22.812万元;四是核桃树、竹子补偿需求资金15.13万元;五是公用设施修赔需求资金75.05万元(含水电设施费66.25万元)。五项合计410.36万元(其中涉及农户335.31万元)。
(二)资金分配及额度
1.考虑电力设施迁移和饮水管道拆装的问题,需在项目实施前先行启动,其中电力方面涉及杆体22根,变压器一台,需要资金23万元。饮水管道方面涉及65管5.5公里,80管2公里,需要资金43.25万元。两项合计66.25万元。
2.扣除电力设施迁移和饮水管道拆装的需求资金,剩余资金133.75万元(200-66.25=133.75)。拆迁补偿需求资金4.34万元全额兑付给农户,土地补偿(不含林地征用费)、青苗补偿资金需求情况,现按总需求资金的40%(126.336万元),先行兑付给农户,剩余的60%(189.504万元)待区级下拨后考虑。
3.综上,扣除电力设施迁移和饮水管道拆装的需求资金66.25,总计兑付涉农资金130.676万元,剩余资金3.074万元。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