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加强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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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0152576504-/2022-0729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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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7-29

瓦渡乡加强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    

建设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治理和疫情防控能力,筑牢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网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隆阳区民政局、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通知》(隆卫健联发〔20226号)文件要求,结合瓦渡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施健康云南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现代化小康村建设,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挥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在健康教育、公共卫生服务、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筑牢全生命周期健康安全防护网,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在2022915日前,全乡所有村(社区)设立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实现全乡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全覆盖,并在村民委员会设有单独办公场地,办公场所做到人员公示、制度上墙;到2022年底前,全乡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建立,协调动员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村(社区)对公共卫生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组织体系    

1.村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主任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    

2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议由3-5人组成。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主要由村(社区)党员、村民代表、村(社区)志愿者、乡村医生、计生宣传员(或社会事务员)、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等组成。办公场地设在村民委员会。    

3.设立程序    

1前期准备。在乡党委指导下,村(社区)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构成、产生方式等,经村(社区)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实施。    

2推荐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发动辖区单位、居民广泛参与,在充分摸底的基础上提出建议人选。中共党员、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者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3人员产生。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产生由村民委员会委任或居民推选,具体形式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推选产生名单要报瓦渡乡纪委进行廉洁自律意见审查。    

4名单公布。村民委员会对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名单进行登记造册,报乡党委备案,并在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其他显要位置公布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名单。    

(二)明确工作职责    

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在村(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下,组织村(社区)各类组织通过民主管理和协商治理的方式共同办理公共卫生事务。并协助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和专业机构开展卫生健康工作。    

1.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动员辖区群众自觉培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依据上级防治机构提供的规范、准确信息,及时向辖区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科学指导群众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防控观念,规范防控行为,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3.做好辖区内公共卫生健康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动员,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卫生健康服务需求。    

4.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哨点,及早发现和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线索苗头;协助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做好人员摸排管控、隔离监督和管理、群众需求服务保障等各项防控措施。    

5.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6.组织辖区内居民对卫生健康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向瓦渡乡人民政府反映群众健康需求和改进卫生健康服务的意见建议。    

7.协助完成其他卫生与健康工作。    

(三)建立工作制度    

1.村民委员会每半年听取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公共卫生相关工作,每年向乡人民政府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2.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原则上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工作例会或村(社区)公共卫生协调会;定期召开工作会、半年或年度工作会,提出年度工作任务或工作计划安排,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3.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要积极接受瓦渡乡人民政府及卫健、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指导、培训和监督,听取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的设立及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对村(社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二)完善保障机制。各村(社区)要积极支持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给予必要物资、经费支持。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手段,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广泛宣传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意义和作用。引导群众和动员群众支持村(社区)公共卫生工作,为深入推进基层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信息录入。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将相关信息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录入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