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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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330010152576504-/2020-062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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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6-20
瓦渡乡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红黑榜”制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意见》《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结合瓦渡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决策部署,推动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以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宣传表彰先进、鞭策督促后进,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持续巩固提升整治工作成效,改变农民群众不良生活习惯,形成积极向上的新风尚,加快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评价内容
坚持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底线要求,重点围绕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五个方面,以自然村为单位开展评价,并逐项赋分。
(一)农村“厕所革命”方面
1.农村公厕:建立并严格执行农村公厕(包括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和其他自然村公厕)保洁制度,公厕设施维护良好、环境干净整洁的自然村,给予正面评价;对公厕存在位置布局不合理,产品或施工质量不合格,建而不用,厕所粪污未收集处理、乱排乱放等问题的自然村,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负面评价。
2.农村户厕:对完成户厕改建任务,户厕产品或施工质量达标,户厕粪污及时处理的自然村,给予正面评价;对存在产品或施工质量不合格,厕所粪污未及时处理、乱排乱放等问题的自然村,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负面评价。
(二)农村生活垃圾方面
对有指定的生活垃圾堆放设施,设施内垃圾及时转运处理或就地处理,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自然村,给予正面评价;对存在垃圾乱堆乱放、露天随意焚烧问题的自然村,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负面评价。
(三)农村生活污水方面
对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管护到位的自然村,给予正面评价;对存在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污水横流、有黑臭污水等问题的自然村,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负面评价。
(四)村容村貌提升方面
1.公共环境:对村内户外道路干净,路面无垃圾和积水,道路两侧整洁,村内水塘、沟渠干净,村内河道通畅,无卫生死角、残垣断壁,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成效明显的自然村,给予正面评价;对存在道路路面有垃圾和积水,公共空间乱堆乱放杂物、柴草、垃圾、建筑材料、畜禽粪便,未及时清理河道和沟渠内垃圾、漂浮物、淤泥,存在污水直排和随意倾倒垃圾,村内有卫生死角、残垣断壁等问题的自然村,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负面评价。
2.家庭环境:对农户严格执行“房前屋后三包”,房前屋后、庭院、室内环境干净整洁,柴草杂物码放、农机具摆放整齐,畜禽圈养、粪污入坑并及时处理的自然村,给予正面评价;对存在房前屋后、庭院、室内环境“脏乱差”,柴草杂物乱堆乱放、农机具随意摆放,畜禽粪便未入坑、乱排乱放,有残垣断壁和废旧危房等问题的自然村,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负面评价。
(五)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方面
对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并执行到位,村庄设有保洁员并履职到位,建立垃圾清运收费制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并有效执行的自然村,给予正面评价;对未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或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或村规民约执行不到位的自然村,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负面评价。
(六)其他方面
除以上几方面,其他影响人居环境提升内容
三、评价方式
各村(社区)根据评价内容结合本村实际指导自然村开展工作,采取行政村间交叉评价、乡镇统一评价等方式定期组织对辖区自然村开展评价,并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村组整改。各村(社区)可根据辖区自然村数量确定入榜名单,原则上将村(社区)评价排名前2名的自然村列入红榜,将排名最后的自然村列入黑榜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人居办负责日常工作调度督战,督查指导10个村(社区)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各村(社区)要把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作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借助大喇叭、宣传栏对红黑榜进行公布,及时跟踪,监督问题整改。要总结推广好经验做法,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组织开展“红榜”村庄观摩交流活动,激发基层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创造性。
(三)强化跟踪问效。各村(社区)要对先进典型进行适当奖励表彰,对问题突出的自然村发出整改通知,并及时跟踪督查,限期整改落实。自7月份开始,乡人居办每月在工作群上通报一次全乡红黑榜制度工作推进情况,请各村(社区)分别于每月20日前收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乡人居办。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XX村(社区) 年 月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红黑榜”
红榜
****自然村
****自然村
.....
黑榜
****自然村
****自然村
.....
附件2
XX村(社区) 年 月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成效“黑榜村”存在问题
****自然村存在XX问题;XX问题
****自然村存在XX问题;XX问题
****自然村存在XX问题;XX问题
****自然村存在XX问题;XX问题
附件3
XX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制度推进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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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否制定建立“红黑榜”制度工作方案
| 建立并有效执行“红黑榜”制度的村委会(社区)名称
| 建立并有效执行“红黑榜”制度的自然村名称
| “红黑榜”制度建立执行对自然村的覆盖率(%)
| 乡镇(街道)、农场开展“红黑榜”开展工作情况
| 乡镇(街道)、农场公布“红黑榜”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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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XX村委会(社区)
2.XX村委会(社区)
| 1.XX行政村XX自然村 3......
1.XX行政村XX自然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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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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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XX(个)
| XX(个)
|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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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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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评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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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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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厕所革命”方面(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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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村公厕
| 20
| 对建立并严格执行农村公厕(包括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和其他自然村公厕)保洁制度,公厕设施维护良好、环境干净整洁的自然村,给予正面评价;对公厕存在位置布局不合理,产品或施工质量不合格,建而不用,厕所粪污未收集处理、乱排乱放等问题的自然村,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负面评价。
| 1.建立并严格执行农村公厕(包括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和其他自然村公厕)保洁制度和管理制度(2分);2.公厕设施维护良好、环境干净整洁(4分);3.公厕位置布局合理,原则上不低于4个厕位,建筑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且有三格式化粪池,配齐标识标牌、洗手盆或洗手位,产品或施工质量合格(6分);4.公厕正常使用(2分);5. 有厕所粪污收集处理设施,无乱排乱放现象(2分);6. 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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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村户厕
| 15
| 对完成户厕改建任务,户厕产品或施工质量达标,户厕粪污及时处理的自然村,给予正面评价;对存在产品或施工质量不合格,厕所粪污未及时处理、乱排乱放等问题的自然村,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负面评价。
| 1.完成户厕改建任务(3分);2.户厕产品或施工质量达标(5分);3.户厕粪污及时处理,无乱排乱放现象(2分);4.户厕干净整洁,有墙、有门、有顶、有贮粪池且不渗、不漏,密闭有盖,无蝇蛆,基本无臭(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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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生活垃圾方面(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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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村生活垃圾
| 20
| 对有指定的生活垃圾堆放设施,设施内垃圾及时转运处理或就地处理,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自然村,给予正面评价;对存在垃圾乱堆乱放、露天随意焚烧问题的自然村,视问题严重程度给子负面评价。
| 1.有完备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3分);2.有完备的生活垃圾处理(转运)设施(3分);3.堆放设施内的垃圾及时转运处理或就地处理(6分);4.开展生活垃圾分类(2分);5. 无垃圾乱堆乱放、露天随意焚烧现象(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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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生活污水方面(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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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村生活污水
| 20
| 对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管护到位的自然村,给予正面评价;对存在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污水横流、有黑臭污水等问题的自然村,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负面评价。
| 1.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8分);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管护到位(4分);3.无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污水横流现象,无黑臭污水(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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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村容村貌提升方面(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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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共环境
| 8
| 对村内户外道路干净,路面无垃圾和积水,道路两侧整洁,村内水塘、沟渠干净,村内河道通畅,无卫生死角、残垣断壁,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成效明显的自然村,给予正面评价;对存在道路路面有垃圾和积水,公共空间乱堆乱放杂物、柴草、垃圾、建筑材料、畜禽粪便,未及时清理河道、沟渠内垃圾、漂浮物、淤泥,存在污水直排和随意倾倒垃圾,村内有卫生死角、残垣断壁等问题的自然村,视问题严重程度给子负面评价。
| 1.村内户外道路干净,路面无垃圾和积水,道路两侧整洁,无乱堆乱放现象(2分);2.村内水塘、沟渠干净,村内河道通畅,无水面漂浮物,无污水直排和随意倾倒垃圾现象(2分);3.无卫生死角、残垣断壁,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成效明显(2分);4.公共空间无乱堆乱放杂物、柴草、垃圾、建筑材料、畜禽粪便等(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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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家庭环境
| 7
| 对农户严格执行“房前屋后三包”,房前屋后、庭院、室内环境干净整洁,柴草杂物码放、农机具摆放整齐,畜禽圈养、粪污入坑并及时处理的自然村,给予正面评价;对存在房前屋后、庭院、室内环境“脏乱差”,柴草杂物乱堆乱放、农机具随意摆放,畜禽粪便未入坑、乱排乱放,有残垣断壁和废旧危房等问题的自然村,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负面评价。
| 1.严格执行户“房前屋后三包”制度(0.5分);2.农户房前屋后、庭院、室内环境干净整洁(1分);3.畜禽圈养、粪污入坑并及时处理,无乱排乱放现象(2分);4. 物件柴草码放整齐,无残垣断壁(室内、院内及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室内家具、厨具,饲料、柴禾等生活物资,院内锄头、砍刀、扫帚、水桶等生产生活用具,卧室物品、衣被、鞋子及时清洗并摆放整齐。拆除违建和破旧危房及残垣断壁,采取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方式,及时复耕复绿)(1分);5.完成粪污收集入池(坑)任务(1分);6.人畜实现分离,禁止人畜混居(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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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方面(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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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长效管护机制
| 5
| 对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并执行到位,村庄设有保洁员并履职到位,建立垃圾清运收费制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并有效执行的自然村,给予正面评价;对未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或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或村规民约执行不到位的自然村,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负面评价。
| 1.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并执行到位(1分);2.村庄设有保洁员并履职到位(1分);3.建立垃圾清运收费制度并执行到位(1.5分);4.将农村人居环境Ⅰ档标准8项要求全部纳入村规民约并有效执行(有执行村规民约痕迹)(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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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方面(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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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乡村治理
| 5
| 各乡镇(街道、农村)、村组根据实际,结合乡风文明、移风易俗等乡村治理内容纳入“红黑榜”,统一评价。
| 1.有文化活动场所并经常开展文体活动的(1分);2.邻里和睦、村民和谐相处,互帮互助氛围浓厚的(1分);3.无义务教育对象失学辍学的(1分);4.建立红白理事会,并有效发挥作用的(1分);5.无婚丧等客事大操大办的(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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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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