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2019年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制度
- 索引号
- 115330010152576504-/2019-0117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1-17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瓦渡乡意识形态教育培训,根据上级意识形态教育培训要求,结合瓦渡乡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全面提升全体乡村两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和有仁爱之心的干部职工。
第三条 围绕瓦渡乡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要求,加强干部意识形态教育。主要内容有:
(一)中央及省市区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二)中央及省市区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
(三)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相关规定。
第四条 严格执行考勤与考核纪律。严格按照培训要求全程参加,不得中途旷、缺培训课程。将考勤与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第五条 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和教学方法,注重培训成果向工作成果的有效转化及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宣传。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