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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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330010152576504-30/2016-112003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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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6-11-20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有关规定要求,现将瓦渡乡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考核项目:主体责任 满分:35分 得分:30分
一、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年初制定目标、分解任务,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11月底前向区委和区纪委专题报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1.制定瓦渡乡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和分解任务。
2.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记录。
3.11月底前向区委和区纪委专题报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4.开展对下级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二)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认真学习尊崇践行党章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基本任务,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严格按照“十个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6.组织学习宣传党章和《准则》《条例》会议记录。
7.制定、实施了对党员干部常态化教育管理的制度。
(三)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严肃换届纪律,坚决打击歪风邪气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8.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就换届纪律约谈班子成员、二级班子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人。
9.没有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问题或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被查出通报的。
10.任用干部前征求纪委意见和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记录。
(四)健全完善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
11.没有违反廉洁扶贫“十不准”行为问题被查处通报。
12.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培训。
(五)完善和维护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13.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对象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
14.领导干部认真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15.开展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全程纪实。
(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16.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
17. 无。
(七)加强审计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有关规定。规范党务、政务、村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规范“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使用信息公开。
18.没有被上级审计机关发现存在严重问题。
19.党务、政务、村务、办事公开、“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使用信息公开资料。
20.应进驻为民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和事项清单,做到“应进必进,进必授权”。
21.没有违规开展公共资源交易。
(八)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22.机关党支部在讨论党员干部处分决定时,没有袒护包庇的言行,甚至为其开脱、说情,以及不拥护党组织处分决定。
23. 没有对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不重视、不支持,积极帮助协调或解决执纪执法机关反映的问题和困难。
24. 没有对责任范围内的违纪违法线索瞒案不报、压案不查。
25.纪委书记没有分管其他的工作,党委积极落实并支持纪委、派出纪工委安排的工作。
26.没有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纪律审查。
27.积极整改上级巡视或巡察支出的问题。
28.积极执行处分决定。
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
(九)党委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
29.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四个亲自”, 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严格要求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30.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层层传导主体责任压力。
31.没有配偶、子女被立案查处。有一人被立案查处,警告处分,扣5分。
(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强化责任担当,敢抓敢管、严抓严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32. 注重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批评教育的。
(十一)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亲自动员部署和带队检查考核;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一次。
33. 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4. 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上廉政党课。
(十二)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
35.党政主要领导没有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
36.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十三)认真执行述廉述责制度。
37.年度检查考核中,党政主要领导在汇报会上述廉述责;没有以述职代替述廉述责,述廉述责报告主题突出以及详细报告家庭所有房产、车辆、收入、投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个人婚变等情况。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十四)协助主要领导组织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8.认真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
39.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或挂钩村(社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六)加强对挂钩村、分管联系部门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40. 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或挂钩村(社区)班子成员(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谈话记录)
41.加强督促,落实分管部门或挂钩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十七)认真执行述廉述责制度。
42. 年度检查考核中,进行了述廉述责;没有以述职代替述廉述责,述廉述责报告主题突出以及详细报告家庭所有房产、车辆、收入、投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个人婚变等情况。
43.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身边工作人员没有被立案查处。
考核项目:监督责任 满分:30分 得分:30分
四、强化监督检查
(十八)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
44.没有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问题被查处通报。
45.按时报送专项纪律检查相关材料的;积极整改对专项纪律检查指出的问题。
46.及时对各种会议精神进行贯彻落实情况或开展监督检查的。
五、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十九)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少数,坚决把增量遏制住。正确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坚决将存量减下来。
47.对问题线索的处置中谈话函询比例高于60%。
48.严格执行纪在法前。
49.严格执行纪在法前的。
50.按要求处置和反馈转送件及报送有关情况的。
六、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十)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紧盯住工程建设、土地征用、民生资金以及烟、茶、玉、矿等重点资源领域,突出“三类重点人”,牢牢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始终保持铁腕反腐。
51.没有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压案不查、瞒案不报、阻碍调查、掩盖袒护或者违反程序5。
52.没有对案件定性不准确、量纪不平衡,造成不良影响,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纠正。
七、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五个清单”工作机制探索
(二十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党员干部参加党纪党规知识测试率要达100%。
53.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稿件上报、采用任务。
54.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稿件上报、采用任务。
55.党员干部参加党纪党规知识测试率达100%。
(二十二)认真梳理本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负面清单和项目清单。
56.规范梳理“五个清单”。
(二十三)以“五个清单”为抓手,着力解决乱作为、不作为、怎么为、不能为、慢作为的问题,实现改作风促发展的目的。
57.对照“五个清单”开展执纪监督问责。
考核项目:作风建设 满分:25分 得分:25分
八、深入纠正“四风”问题
(二十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实施办法,紧盯享乐奢靡,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紧盯年节假期,管住重要环节,看住“关键少数”,集中整治违规收送礼金、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原则上都要通报曝光。
58.发生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不如实报告或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问题被查处通报。
59.没有发生公款送礼、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设立“小金库”、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等问题被查处通报。
60.没有违规配备使用公务车、公车私用等执行公务用车改革政策执行不力。
61.“三公”经费没有超上年度决算;财政监督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62.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
(二十五)认真执行严禁党员干部赌酒、赌博的规定。
63.没有发生党员干部赌酒、赌博问题被区纪委监察局查处通报的。
九、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二十六)通过自检自查、主动整改、部门督查、专项纪律检查、纪律审查、建章立制等方式,着力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思想僵化、缺乏激情,用权任性、胆大妄为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64.制定“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或并按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65.对查出存在问题或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66.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
(二十七)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67.没有发生“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被区纪委监察局查处通报的。
68.没有发生违反“六个严禁”问题,被区纪委监察局查处通报的。
十、坚决整治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十八)严肃查处扶贫、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作风建设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以及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69.没有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被区纪委监察局查处通报。
70.认真落实“村、组财乡代管”工作。
71.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没有出现资金超时拨付情况。
(二十九)严肃查处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中的失职渎职和瞒报、谎报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
72.没有瞒报、谎报责任事故或未严肃查处责任事故中失职渎职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
考核项目:责任追究 满分:10分 得分:10分
十一、强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
(三十)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起追究,党组责任追究织的责任和领导责任一起追究。
7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没有违反或者没有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应当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而未追究、被上级追究通报。
74. 落实责任追究处理决定。
十二、强化检查考核结果运用
(三十一)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纳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乡镇(街道)、重要内容。
75.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
70.落实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复查验收等运用方式。
自评分:95分。
中共瓦渡乡委员会
2016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