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职能职责

索引号
01525697-3-/2019-0708008
发文机构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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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7-08

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职能职责

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提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调整建议。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以及疫源疫病监测。负责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工作。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指导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指导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自然遗产项目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有关工作。承担隆阳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