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职能职责

索引号
01525697-3-/2019-0211013
发文机构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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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2-11

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

职能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制定具体管理制度、保护和管理辖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3.组织调查森林资源和主要对象的分布、数量,掌握其消长变化情况。

4.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研究拟订林场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辖区内造林等相关项目的调查、规划设计、上报和实施。

6.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做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

7.依据国家相关的管理制度,做好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8.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林区护林网络,负责林区林业护林队伍管理。

9.指导好林下经济发展,加强林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