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职能职责
- 索引号
- 01525697-3-/2019-021101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2-11
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
职能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制定具体管理制度、保护和管理辖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3.组织调查森林资源和主要对象的分布、数量,掌握其消长变化情况。
4.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研究拟订林场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辖区内造林等相关项目的调查、规划设计、上报和实施。
6.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做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
7.依据国家相关的管理制度,做好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8.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林区护林网络,负责林区林业护林队伍管理。
9.指导好林下经济发展,加强林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