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渡乡生态文明超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5330010152576504-/2022-1002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10-02

各村(社区)、区直驻乡各单位、乡直各部门   

瓦渡乡生态文明超市工作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210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渡乡生态文明超市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工作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提升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治理整体水平,推动形成组织动员有力量、群众参与有意愿、生态保护有成效的良好局面。结合瓦渡实际,推广以积分制为基础的生态文明超市建设。  

一、目标任务  

(一)强化群众参与率。通过建设生态文明超市,让群众发现搞好人居环境能与实际利益相挂钩,将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与获得形成正相关,让群众认识到通过积极参与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能带来实实在在的效果,从而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激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爱护生态环境的行动力。  

(二)培育生态思想。通过建设生态文明超市,充分带动群众扎实搞好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宜居家园、生态家园、保护东河环境,进一步强化群众对生态环境的爱护,对家园环境的建设,培育群众生态思想、良好习惯、爱护环境的乡风,焕发新时代、新社会的美丽乡村新气象。  

(三)形成爱护环境的行动自觉。通过建设生态文明超市,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水平,使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高保护环境的意识,形成爱护环境的行动自觉。  

二、组织领导  

 长:施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保平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员:董建林  乡党委副书记(挂职)  

杨发勋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明国文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赵文珊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区监察委派驻瓦渡乡监察室主任  

杨绍军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金奕桦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宇航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段新红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兼)、派出所所长  

陈新梅  乡财政所所长  

   乡党政办主任  

周国花  乡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派驻瓦渡乡监察室副主任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乡水管站站长  

   乡环保专干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下设办公室在乡东河办,由黄毓、王潇、胡津荣负责统筹推进生态文明超市建设工作。

三、实施范围及完成时间  

10个村(社区)均要对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限,压实责任,建设生态文明超市,需在9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  

四、实施内容  

(一)整合建设。生态文明超市建设本着“就近就便、方便群众”的原则,由村(社区)自行统筹安排,已有超市的,选择条件较好的进行合作建设;没有超市的,引导群众新办超市进行合作建设;加强与区属国有企业在物流配送、土特产收购等方面进行合作;鼓励引导超市创新经营模式,通过电商等手段将本地土特产往外销售。  

(二)资金筹集。以村(社区)通过“四议两公开”整合村集体经济收入,乡人民政府整体统筹安排,争取挂钩单位帮扶和社会捐资捐赠。区级每年度将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评比,按照20%50%30%的比例评定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对评定为优秀、良好的,区级财政将按创建村个数,每村5000元统筹整合资金进行“以奖代补”,未完成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村(社区)不纳入奖补范围。  

(三)运行管理。生态文明超市的标识标牌由区东河办生态文明创建组统一设计规格尺寸,由保山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生态文明超市商标,乡人民政府制作并挂牌。乡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生态文明超市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做好相关工作。各村(社区)要成立由挂村领导、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组干部等组成的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积分卡管理发放、积分评定登记、抽查检查等工作,做到群众“户户知晓、人人参与”“积分账目清楚、商品兑换有序”。  

(四)积分获得。按照“一季度一评比、一季度一积分”原则集中开展全覆盖评分,评定参考标准见附件,各村(社区)和安置点结合实际确定积分评定内容和标准,乡人民政府至少每季度按照不少于总户数10%的比例进行抽查检查。按照“奖励先进、通报后进、带动中间”的原则设置“红黑榜”制度进行积分奖惩,对连续上“红榜”的递增奖励积分,对连续上“黑榜”的递增扣除积分,对“黑榜”问题实行销号管理,整改成效明显的给予积分奖励。积分卡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每期评分结果要在人员聚集地进行公示,公示5日无异议后,发放积分卡,同时计入超市积分登记表作为商品兑换依据。  

(五)积分运用。村民持积分卡在生态文明超市兑换商品,不能兑换为现金,在兑换商品登记台账上完成登记并扣减积分。  

兑换商品时积分不足部分可按照商品价格补足差价,超出部分不能兑换为现金。积分本年度内有效,在次年131日前兑换完成并清零。年度积分与区农村商业银行的贷款授信额度和利息优惠幅度挂钩,积分较高者可优先享受人社、妇联、团委等部门业贷款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成立乡生态文明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工作的副职领导任副组长;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2022年底前,生态文明超市建成投入运营。  

(二)强化考核监督。乡督办室将定期不定期对生态文明超市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乡东河办生态文明创建组牵头负责生态文明超市的年度评比工作。乡纪委办、区监委派驻瓦渡乡监察室加强对生态文明超市积分发放、运营管理等工作的纪律监督,严肃查处私分冒领、侵占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广泛宣传总结。各村(社区)要通过召开群众会、户长会等形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不断提高生态文明超市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要对开始运营的生态文明超市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及时总结经验;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生态文明超市各项工作得到更多社会群体的关注和支持,提升生态文明超市的品牌效应。  

  

附件:1.瓦渡乡XX村(社区)生态文明超市运行管理办法(参考)  

2.瓦渡乡XX村(社区)“红黑榜”制度(参考)  

3.生态文明超市积分兑换流程图(参考)  

4.生态文明超市logo样式  

5.隆阳区生态文明超市(农村)积分评定标准  

6.生态文明超市门牌样式规格  

7.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隆阳区生态文明超市建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