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瓦渡乡村(社区)干部绩效分层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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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330010152576504-/2021-0522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5-22
各村(社区)、乡直(区直驻乡)各有关单位:
《瓦渡乡村(社区)干部绩效分层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已经乡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抓好落实。
中共瓦渡乡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渡乡村(社区)干部绩效分层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打造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工作业绩实、群众公认度高的村(社区)干部队伍,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增强责任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为瓦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层组织保证,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村(社区)干部绩效分层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隆办发〔2018〕36号)文件精神,结合瓦渡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
(一)坚持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两手抓,以问题为导向,优化结构、提升素质、激励奋进,探索新时期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新途径,培养一大批优秀村(社区)干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根据创“五个好”基层组织和培养“一好双强”村干部的标准(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以农村“一定三有”(定权责立规范,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为要求,以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稳定的村级干部队伍,促进“有人管事”,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奖惩长效机制,实现工资结构化、管理规范化、奖惩具体化,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氛围,提高班子的工作效率和整体战斗力。
(三)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分层考核相结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公正。
二、考核对象
全乡10个行政村(社区)在职在编的干部,包括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乡党委作为绩效分层管理考核的主体,负责本辖区内村(社区)干部绩效分层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考核侧重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重在实绩,以完成乡党委、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责任情况来衡量。
(三)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走访、定性打分、定量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工作于每年的12月末进行,若村(社区)年中换届则分成届末考核与年终考核两次进行。
四、考勤制度和纪律
(一)考勤制度。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制:冬季(11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上班时间为:上午08:30;夏季(3月1日至10月31日)上班时间为:上午08:00。下班时间为下午17:30。上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每人1次减0.5分,早退每人1次减0.5分,旷工每人1天减1分。
(二)工作纪律。1.村(社区)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态度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2.接待群众热情,态度谦虚和蔼,全心全意为群众办事,耐心解释群众提出的问题,办事不刁难群众。3.上班时间注意言行举止、穿着整洁,严禁穿拖鞋、背心、半截裤和暴露服饰,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出现每人1次减2分。4.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用水、用电、话费开支,做好保密、防火、防盗工作。5.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党政办电话(0875—3039709)要随时接听,党政办未接电话在30分钟内未回复的每人1次减0.5分。6.各部门通过微信群发布的工作通知要及时回复。由乡直(区直驻乡)各部门在瓦渡乡工作群、瓦渡乡党建扶贫双推进工作群上发布要求“收到请回复”的信息(含会议通知、工作通知及灾情上报等信息),在1个小时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回复的,按通知范围,未回复每人1次减0.2分。7.建立紧急动员机制,发生灾情、疫情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不论职务、级别高低均要服从安排和调度,救灾物资、车辆由村(社区)统一调配,任何个人不得因顾及自身利益而贻误时机,影响救援。
(三)分片挂组制度。村(社区)要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片区进行网格化管理,村(社区)干部必须服从安排,到所挂片开展工作。
(四)会议制度。1.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含各级视频会议)参会人员需提前15分钟进场签到,无故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会议开始后迟到每人1次减0.5分,早退每人1次减0.5分,无故缺席每人1次减1分。2.所有会议,原则上不能请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会议需在会议开始前向乡党委主要领导请假获得批准后,报党政办备案,不允许出现会中、会后请假报备的情况。3.会议期间关闭手机声音,不得打瞌睡、聊天、玩手机和随意走动,会议期间因不遵守会场秩序被点名通报批评每人1次减1分。4.开会不带笔记本的每人每场次减0.5分;经现场抽查没有认真做笔记的每人每场次减0.5分。
(五)请销假制度。一是事假,除特殊情况外(婚假18天、女职工产假158天、男职工陪产假30天、直系亲属死亡丧假7天,其他特殊情况根据法律法规执行),年度累计超过6天的,每超过1天减0.5分。二是病假,年度累计病假超过10天的,每超过1天减0.5分,年度病假累计超过120天的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工伤除外),以区级及以上医院病历材料为准。请假流程:一律以书面请假为准,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请假的,由乡党委主要领导签批;其他村(社区)干部请假1-2天的,由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签批,3天及以上的,由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核假,并报挂村领导签批。签批后请假条报乡党政办和组织办备案,由党政办做好登记和汇总,作为年终考核和值班检查的依据。
(六)外出报备制度。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因公出差、外出的需向乡党委主要领导报批,同意后方可外出;其他村(社区)干部外出的需向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报批,经批准后将书面材料报乡党政办和组织办备案。严格贯彻执行外出报备制度,所有在职在编村干部因出差、学习、出访、请假、离岗(离开本地区)要到隆阳区外的,必须填写《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情况表》经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向乡党委主要领导报批同意后交乡党政办和组织办备案。经核查无相关手续且不在岗者,视为旷工,旷工1天减1分,以此累加。
(七)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强化服务党员、服务村民意识,确保24小时有人坐班、值班。白天全员到村(社区)开展工作,晚上至少有2人值班,其中1名村(社区)“两委”成员带班。值班期间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自离岗、不得饮酒,服从工作安排,值班表每月1日报乡党政办备案。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或外出的按规定报批,并安排其他人员值班,值班督查无故不在岗,值班人员每人1次减1分。
(八)被问责、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根据轻重程度减分,属轻问责、党纪政务轻处分的减2分,属重问责、党纪政务重处分的减3分,主动查处或上报问题线索的不减分。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定性考核(50分)
1.召开村级测评会议测评(15分)
(1)到会总人数一般不少于40人,参会人员包括:驻村工作队员及学校校长;村(社区)“两委”班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社区)下设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致富能手。
(2)述职评议。考核对象就履职情况进行述职,由参会人员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分别对考核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考核组计算民主测评得分,注意。计算公式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1+称职票×0.5+基本称职票×0+不称职票×0)÷总票数)]×15。
(3)个别谈话。考核组以个别谈话形式,充分听取参会人员对考核对象的意见。个别谈话要保证谈话对象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并做好谈话记录。范围为(不少于10人):驻村工作队员及学校校长;村(社区)“两委”班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社区)下设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致富能手。
(4)调查走访。对个别谈话中一些群众反映较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要通过广泛走访群众、深入调查等形式进行核实和定性。
(5)专项调查。对考核中群众反映大、情节严重的问题,要责成乡纪委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
2.召开乡领导班子测评会议测评(20分)
由乡党政班子成员结合村(社区)干部平时工作表现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计算公式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1+称职票×0.5+基本称职票×0+不称职票×0)÷总票数)]×20。
3.召开乡二级班子会议测评(10分)
由乡二级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对村(社区)干部进行记名投票测评,计算公式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1+称职票×0.5+基本称职票×0+不称职票×0)÷总票数)]×10。
4.召开乡在职在编干部会议测评(5分)
由乡在职在编干部对专职工作人员进行记名投票测评,计算公式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1+称职票×0.5+基本称职票×0+不称职票×0)÷总票数)]×5。
(二)定量考核(50分)
每年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含基层党建)、综治信访、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事业、生态环境、日常考核等7个方面制定村(社区)综合考核目标任务,根据乡党委政府交办任务(调度工作)完成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三)审核评定
考核组按照村级民主测评占15%、乡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占20%、乡二级班子民主测评占10%、乡在职在编干部民主测评占5%、村(社区)综合考核占50%的要求,集中讨论分析,计算出综合得分,在听取区级挂钩领导、乡挂村领导、区直挂包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征求乡纪委意见,初步确定考核等次。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考核结果同时在乡、村(社区)公示7天,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干部群众的举报或反映,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核实并反馈,必要时,还要召开会议复议考核结果
六、考核等次评定
村(社区)干部的绩效分层管理考核工作,以乡为单位,分正职、副职两个层次进行,即正职与正职比,副职与副职比。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正职,其他村(社区)干部为副职。原则上分别按照1:7:2的比例评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个等次,不称职等次根据实际确定(不做硬性要求)。根据《隆阳区村(社区)干部绩效分层管理考核办法》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优秀名额同时与考核结果挂钩,在全区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二、三名的乡镇(街道),优秀名额分别调减50%、40%、30%,调减的名额按照3:2:1的比例分别增加到考核排名第一、二、三名的乡镇(街道)。
(一)优秀等次(90分及以上)。1.思想政治素质高;2.组织领导能力强;3.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4.出色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责任;5.清正廉洁;6.团结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服务力强;7.民主测评优秀票数占 30%以上的。
(二)称职等次(75分及以上)。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2.组织领导能力较强;3.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4.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责任;5.廉洁自律;6.团结班子;7.民主测评称职以上票数占70%以上的。
(三)基本称职等次(60分及以上)。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2.组织领导能力较弱;3.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不足;4.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但工作实绩不突出;5.廉洁自律;6.民主测评称职以上票数占60%以上的。
(四)不称职等次(60分及以下)。1.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2.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3.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4.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5.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6.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工作实绩差;7.因工作存在严重问题,受到上级通报批评;8.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违法犯罪的;9.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达到三分之一,且与基本称职票之和达到50%的。
(五)一票否决制。班子成员年内出现以下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1.不服从党委、政府安排管理的,无正当理由,阻挠党委、政府工作正常开展的;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出现犯罪案件的;3.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宗派思想严重,闹不团结的;4.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社会影响比较大的;5.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给集体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纳入一票否决的村(社区),任何班子成员不得参与评先评优活动,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考核结果挂钩制。各村(社区)综合考核和各村(社区)干部绩效分层管理考核挂钩。综合考核为最后两名(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村(社区)在职在编村干部不得评先评优,并与次年评定软弱涣散党组织挂钩。个人受到轻问责或党纪政务轻处分的不得评为优秀,受到重问责、党纪政务重处分的不予奖励。
七、相关事宜
(一)若因政策性变动,需调整考核目标或内容的,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调整执行。
(二)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