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瓦渡乡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330010152576504-/2016-0301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3-01
各党(总)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云组通〔2016〕5号)、市委组织部及区委组织部有关要求,于2016年1月至8月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和任务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排查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
排查的主要任务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作出妥善处理。
排查的工作重点是,在农村,重点排查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异地居住党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纳入农村管理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在社区,重点排查人户分离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社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纳入社区管理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在国有企业,尤其是供销、商务、粮食等破产改制企业较多的系统,重点排查解除劳动关系,组织关系没有转入社区、流向分散的党员;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和人才服务中心,重点排查其管理的流动党员;机关和事业单位重点排查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二、工作步骤
(一)集中摸排。2016年4月5日前,各党(总)支部通过核查党员名册(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准确掌握党员人数和党员基本信息;核查党员档案,看党员身份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核查党员交纳党费和参加党支部活动记录,看党员保持联系情况,掌握党员去向;核查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看党员组织关系归属,对未收到回执的党员进行登记;核查党员现实表现情况,看能否履行党员义务,有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在摸排基础上,填写党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纸质版)。
(二)联系查找。2016年4月5日前,对失联党员,各党(总)支部要通过直接联系、人际查找、部门查找和其他方式进行联系查找。对2007年实行组织关系回执制度以来,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党支部要与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明其组织关系落实情况。要调查分析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具体原因,核实党员有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并对联系查找和调查核实情况做详细记录。
(三)登记造册。根据摸排和查找情况,完善党员名册、党员信息采集表、党员档案等基础资料。党支部填写《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和《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2016年4月1日前报乡党委审核。
(四)规范管理。2016年8月5日前,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采取转出组织关系、纳入原所在党组织正常管理、发给流动党员活动证、补办保留党员组织关系手续、补办停止党籍手续等措施,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
(五)健全党员档案。各党(总)支部要认真审核党员档案材料,重点看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是否合规,对档案材料不规范、不齐全的,认真做好鉴别、完善、补充工作;对档案材料不真实的,要商转来单位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明确党员档案材料的管理职责,对有人事档案的,党员档案材料应由基层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对没有人事档案的,由所在党支部收集整理党员档案材料,建立党员档案,由乡党委保存。
(六)组织处置。2016年8月5日前,对经排查取得联系,确有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置、处分。按照中组部提出的退党除名,限改、劝退、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清理违规入党和假党员等5种方式进行组织处置。
(七)分析总结。各党(总)支部要结合排查工作,认真制定研判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党员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2016年8月5日前,各党(总)支部形成综合报告,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乡组织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党(总)支部要及时把有关精神传达到各位党员,讲明白组织意图,讲清楚排查的重要性、必要性、严肃性,消除思想疑虑,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要把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作为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建推进年”的组织保障,通过集中摸排、联系查找、登记造册、规范管理,努力使每名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口袋”党员回归组织,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要求参加学习教育。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党(总)支部要结合实际作出统一安排,抓好组织实施,强化业务培训,加强督促指导,把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作为2016年党(总)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开现场推进会、随机调研、抽样检查等方式检验工作成效。乡党委要具体指导党(总)支部做好排查工作,对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进行核实把关。
(三)严格把握政策。要认真学习《云南省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手册》,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政策进行把握,结合实际研究提出组织处置的具体政策。组织处置既要严格严肃,又要稳妥有序,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排查工作不作宣传报道,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工作中严禁从互联网、QQ群等渠道传输有关文件、统计表格和数据等。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防止恶意炒作,做好重要舆情应对和处置预案,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统筹协调。为做好督促指导、沟通协调、政策解释等工作,成立由乡党委牵头,纪委、派出所、教育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小组。各党(总)支部要建立排查工作组,做好排查工作,拓展排查渠道,增强排查效果,要主动与各职能部门对接协调,争取他们的大力支持配合。
(五)严肃党员教育管理。各党(总)支部要按照《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的要求,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健全管理党员常态化机制。要按照《隆阳区2015-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党员教育培训力度,构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要采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承诺、党员志愿服务等做法,建立发挥党员作用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附件:1.瓦渡乡党(总)支部党员名册
2.瓦渡乡党员信息采集表
3.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4.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5.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
6.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
中共瓦渡乡委员会
2016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