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渡乡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5330010152576504-/2016-0611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6-06-11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瓦渡乡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方案》已报请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渡乡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方案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隆发〔2016〕2号)、《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上报2016年度乡村为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有关事项的通知》(隆政务发〔2016〕10号),结合瓦渡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为民服务平台名称

瓦渡乡为民服务中心

二、建设地点

瓦渡乡人民政府大院临街办公楼一楼,属于异地新建(局部两层钢架结构)。

三、建设方式

瓦渡社区为民服务站将单独建设服务大厅实行柜台式对外服务,建设提升后服务场地面积共两层,一层服务窗口95.94平方米,二层后台服务区域95.94平方米,两层共191.88平方米。

四、详细建设内容

(一)服务场地

1.区域布局。一楼设置窗口服务区、群众休息等候区(群众来访接待区);二楼设置为窗口后台办公室。

2. 装饰装修。地面铺设地砖191.88平方米,墙面刮瓷250平方米,简单吊顶191.88平方米,12毫米钢化玻璃双开门10平方米,绿色植物2盆。

3. 服务窗口。分别是党务、政务、商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群众来访)、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服务事项设置服务窗口;服务岗位15个,分别是民政、人社、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安监、农业(含畜牧兽医)、林业、水务、卫生(含新农合、食品药品)、司法、人口计生、文广、财政、党建群团、信访接待。

(二)服务设施

配置服务柜台1组(高度75厘米、宽度60厘米、长度12米),电话1部,专用为民服务五节铁皮档案柜4组,办公桌椅14套,群众办事座椅8把。

(三)便民设施

1.群众休息等候区。配备办事群众三人休息椅2张、长条形茶几2张、报刊架 1个、热水供应设备 1台,提供玻璃茶杯、茶叶等必备的便民设施。

2.服务柜台上摆放群众办事所需的笔、纸、胶水、剪刀、老花镜等物品供群众免费使用。

3.摆放区乡两级服务指南,供群众查询咨询。

4.提供区、乡、村三级审批服务事项申请书及表格填写样模,供群众填写参考。

(四)信息系统

1.通互联网,配备专用电脑14台,依托区乡网站,实现为民服务事项网上查询咨询;依托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为民服务事项电视屏查询咨询;提供区乡政务服务公共微信二维码、账号,实现为民服务事项手机查询咨询。

2.依托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和区级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实现纳入网上办理的事项网上咨询或申报。

(五)标识标牌

1.平台名称。在大厅外显眼位置挂置“瓦渡乡为民服务中心”标识(长3米,宽0.6米)。

2.内部标识标牌。服务场所内设置红色毛体“为人民服务”标志(长3米,宽0.6米),配置统一规范的工作人员台签、工作人员挂牌;设置值班领导台签。工作人员台签(值班领导台签)包含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值班领导)照片、姓名、服务电话、监督投诉电话;工作人员挂牌包含工作人员照片、姓名、服务岗位等信息。

3.外部标识标牌。服务场所外设置代办人员公示牌和作息时间标志,公开办事人员姓名、联系电话、上下班时间及监督投诉电话,并标明乡为民服务中心值班领导。

4.设置公开栏。公示栏上墙,公开党务、政务、财务、商务、就业等方面的信息。

5.制度上墙。将代办流程、“三声五个一”服务承诺、重点服务制度(首问首办、一次告知、限时办结、代办服务)、服务事项目录等制作成规范的标牌上墙公示,共制作标牌7块,长2米,宽1.2米。

6.乡级统一制作事项办理台账(空表),汇编成册发放到村,由各窗口部门根据业务办理情况据实填写,年终统一整理归档。

五、完成时限

2016年1月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