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瓦渡乡党务村务公开管理制度》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330010152576504-/2016-0909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9-09
各村(社区)、乡直(区直驻乡)有关单位:
经2016年9月9日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现将《瓦渡乡党务村务公开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瓦渡乡委员会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16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渡乡党务村务公开管理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推动党内民主,增强党委工作透明度,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党务村务管理,结合瓦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
(一)公开内容
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只要不涉及党的秘密、违反党的组织原则的内容,都应向党员或社会公开。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属党内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公开。党务公开内容分为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三个方面。公开的内容如下:
1.固定公开内容包括年度工作目标、班子成员分工、联系电话、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及联系电话等;
2.定期公开内容为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廉政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农村困难党员补助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结对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各项经济社会指标完成情况。
3.即时公开内容为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和事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而又急需办理的热、难点问题等。
(二)公开形式
党务公开以会议公开、公开栏公开为主,同时充分运用综合服务平台、手机短信、QQ、微信平台等新媒体进行公开,但不得代替公开栏。
(三)公开程序
需公开的内容须经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审议认可,由监督小组组长签字,然后向党员群众公开。党务公开设立《党务公开登记簿》,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逐次登记,同时建立相应的图片文档备查。党务公开的内容可结合实际确定,如对某些内容持较大异议,则暂缓公开。要建立决策预告制度和反馈信息处理制度,在作出或实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前,应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应定期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处理,提出改进措施。
(四)公开时间
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村务公开
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严格按照《云南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暂行办法》,以各村(社区)为单位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公开时间以及信访举报处理等内容,制定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内容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3.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4.村集体经济收益及使用情况;
5.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6.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8.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新农保的收缴情况;
10.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1.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工作情况。
12.除以上规定的事项外,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当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方式
遵循实用、方便、明确、节俭的原则,各村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和意见箱,作为经常性的主要公开形式。同时利用广播、综合服务平台、手机短信、QQ、微信平台等形式公布。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公布。
(三)公开时间
村务公开每月一次,每月5日作为全乡村务公开日,各村集中公布上月的财务账目。计划生育情况一季度公布一次。农村集体经济承包情况和宅基地批准和使用情况以及临时发生的事项要随时公布。其它村务随时公开。
(四)公开制度规范
1.规范议事程序。村民议事内容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凡是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村中“一事一议”等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都需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保证村民的决策权。民主议事程序为:先由村“两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拿出初步方案,然后交村民议事会集中讨论,议事会补充完善后,再在公开栏内公开,或通过广播传达给全体村民。
2.规范村级财务、档案管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统一帐册、票、据、证、表,统一科目。按新的财务会计制度,设立三帐(现金日记帐、总分类帐、明细帐)。村民委员会须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档案资料要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帐目、凭证保存期限相同。
(五)信访举报处理
1.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热情接待做好登记记录、迅速调查、依法规按政策秉公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保证村(社区)每天都有干部接待来访群众。每月1日为村领导信访接待日;
3.为方便群众信访人可向驻村(社区)下乡的乡干部反映问题受理人可根据情况直接调查或向党委、政府报告并负责督促落实;
4.村(社区)党政一把手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做到及时派人查处明确责任人紧急和重要信访事项亲自到场处理;
5.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严格按照“21315”工作法办理,并做到急事急办一般性问题10日内处理完毕,重要问题30日内处理完毕,特殊复杂问题48日内处理完毕,信访人需要处理意见书应该出具《处理意见书》;
6.非本村(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做好信访人的说服解释工作并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
7.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申请复查并在30日内向上级提出复议。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党务、村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党务、村务公开对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把党员、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到各项工作环节中。强化领导,健全制度,切实加强对村(社区)开展党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不按规定进行公开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党务、村务公开内容必须及时、真实,每一次公开的内容要有文本资料和图片资料,并由专人保管。积极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综合服务平台功能,通过综合服务平台、手机短信、QQ、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党务、村务、财务情况。通过规范党务、村务公开,提高党员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真正把监督权交给党员群众,充分发挥公开制度化解基层矛盾、协调各方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作用。
(三)实行村级财务审计长效化机制,逐步做到村级“三资”半年一清理、年终一审计,及时公开清理审计结果,强化村级“三资”日常管理,加大项目资金督查力度。积极建立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探索农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机制。
本制度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