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中心学校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资金申请的公告

索引号
115330010152576504-/2020-0429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4-29

2020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申请现已开始,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辖区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函授、本科及以上、初中生、高中生、保留学籍未在校就读生不予补助)。

不符合申报“雨露计划”的几种情况:非隆阳区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初中学生、高中学生、无学籍学生、就读证明落款时间不在2020年5月以后的;未按要求提供所需其他材料的。

二、补助标准

就读普通中(高)职的学生:每生每学期1500元,每年共3000元。

就读“东西协作”的学生(无需提供任何申请材料):每生每学期2500元,每年共5000元。

三、申请申报程序

1.村委会(社区)、中心学校进行本学期受助申请公告,公告时限:2020年4月29——5月10日;

2.贫困学生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领取并填报《隆阳区中高等职业学校在读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扶贫补助资金申请表》(本次申报2020年春季学期补助),上报申请表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疫情未开学的自开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进行申报(逾期未填报或未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3.村委会(社区)于2020年5月11日——5月30日内收集好申请书、就读证明进行初审后交到乡镇(街道)扶贫部门,乡镇(街道)审核后完成填制《隆阳区中高等职业学校在读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扶贫补助申请花名册》(电子和纸质)后交乡镇中心学校;

4.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于2020年6月10日前上交材料(电子和纸质),区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接到乡镇或街道上交的电子表后必须用自动校验模板进行核对,确保信息精准);

5.教育体育局于2020年6月22日前统一报到区扶贫办,由区扶贫办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学生进行身份识别。最终确定资助对象后将受助花名册反馈给各乡镇(街道)在村级公共场所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区扶贫办2209875,区教育体育局2149989)。

四、所需材料

(一)首次申请学生需要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一份(落款时间必须在2019年5月及以后的);3.户口簿复印件一份(要有户主和本人信息);4.银行卡复印件一份、银行卡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附持卡人联系电话);5.《隆阳区中高等职业学校在读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扶贫补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已申请过的学生需要的材料:1.《隆阳区中高等职业学校在读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扶贫补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二份;2.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一份(必须用模板);3.银行卡复印件一份、银行卡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附持卡人联系电话)。

五、公告时间

2020年4月29——5月10日(7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举报电话

区扶贫办:2209892

区教育体育局:2149989

乡镇咨询电话:0875-3039709

乡中心学校咨询电话:0875-3066266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