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告
- 索引号
- 115330010152576504-/2020-0129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1-29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避免因人群集聚可能带来的传染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和省公安厅、省文旅厅关于停止举办活动的相关要求,经瓦渡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如下通告:
一、全乡范围内一律不得举办文化体育、旅游节庆、庙会等民俗活动;一律不得组织群众聚会、广场舞等群众性聚集活动;一律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校外培训。
二、全乡范围内暂停一切民间自办宴席和集体聚餐活动;暂停所有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举办商务、宴会、庆祝等一切聚集性活动。
三、全乡范围内一律取消所有集镇街天赶集等活动,禁止个人和商户进行商品展销;在主要路段设置体温监测卡点,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原则上只准出不准进。
四、全乡所有群众要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公共活动场所、居家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增强自我保护和防控意识,外出返乡人员避免外出探亲访友,要居家隔离。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五、以上通告事项,请全乡所有群众和团体高度重视,如有不听劝告,擅自违反的个人和团体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无理取闹、扰乱医疗机构、疾病防控机构等单位工作秩序的,由相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恳请广大群众、游客、朋友支持理解,恭祝大家健康吉祥、阖家幸福!
特此通告。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