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矿产资源“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告知书
- 索引号
- 115330010152576504-/2019-050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5-0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有效铲除矿产资源领域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决定开展矿产资源“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9年5月1日至8月31日,集中利用100天左右时间,对矿产资源审批、开采、销售、运输、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以高压态势形成强大威慑力,整治全区矿产领域乱象。
二、整治重点
针对矿产资源领域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8个方面的行为:
(一)非法开采(含私挖滥采、无证开采、持失效证照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和非法买卖矿产资源行为;
(二)未按批准方案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偷逃税费行为;
(三)以建设项目名义非法开采、买卖矿产资源行为;
(四)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扰乱矿产资源市场秩序行为;
(五)运输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和运输车辆无牌无照、超限超载、未进行封闭、沿路泼洒滴漏、破坏公路等行为;
(六)非法倒运、堆放渣土行为;
(七)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行为;
(八)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其充当“保护伞”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举报单位: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举报电话:0875-3066961
举报邮箱:lyqzrzyz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