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本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索引号
115330010152576504/20240715-0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瓦政发〔2024〕16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7-15

各村、各部门(站所)、区直驻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精神,根据中共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按照《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隆发〔2024〕4号)要求,瓦渡乡人民政府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有的78个议事协调机构全部撤销,具体名单见附件,因历史原因,无法登记在册的议事协调机构也一并撤销。

瓦渡乡人民政府一律不再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不再以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工作。

附件:瓦渡乡人民政府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名单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