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本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330010152576504/20240715-00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瓦政发〔2024〕16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7-15
各村、各部门(站所)、区直驻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精神,根据中共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按照《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隆发〔2024〕4号)要求,瓦渡乡人民政府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有的78个议事协调机构全部撤销,具体名单见附件,因历史原因,无法登记在册的议事协调机构也一并撤销。
瓦渡乡人民政府一律不再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不再以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工作。
附件:瓦渡乡人民政府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名单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