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渡乡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和《瓦渡乡2024年社会保险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115330010152576504/20240515-00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瓦政发〔2024〕14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5-15

各村、乡直(区直驻乡)各单位: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31)和《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社会保险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隆人社发〔2024〕168号),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瓦渡乡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和《瓦渡乡2024年社会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渡乡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推动全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31)要求,结合瓦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8月25日。各村、乡直(区直驻乡)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确保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率不低于98%。各村征缴基数以税务部门信息系统人数为准,做好征缴工作的同时,持续开展数据治理,确保参保登记信息准确无误。

二、参保缴费范围和对象

具有隆阳区户籍、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缴费档次

(一)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8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二)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以及残疾人员等享受的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如需政府代缴仍由社保部门按照原经办方式向财政部门申报所需资金,财政部门将资金安排拨付社保部门后由其缴入财政专户。

四、征缴模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税服务厅以及合作金融机构的手机APP等渠道完成自主缴费。各村、乡直(区直驻乡)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我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收缴工作有序推进,成立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潘伟剑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李保平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许鹏飞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施  颖 乡党委副书记

        杨  仓 乡党委副书记(挂职)

        李国辉 乡党委副书记(挂职)

        赵文珊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区监委派驻瓦渡乡监察室主任

        杨绍军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金奕桦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赵唯黎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宇航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段新红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兼)、派出所所长

        鲁鹏凯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何  锐 乡党政办主任

        沈利波 乡纪委副书记

        刘  江 乡财政所所长

        杨绍敏 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樊  敏 乡民政办主任

        杨从梅 乡村振兴办专职副主任

        陈思楠 乡督办室干部

        王子凤 云南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瓦渡支行行长

        10个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村要高度重视征缴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乡民政办、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残联等部门要切实发挥部门联动效应,摸清全乡特殊缴费群体底数,动态掌握缴费群体信息,确保困难群众社保覆盖无遗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村经办人员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让经办人员吃透政策,熟悉业务流程;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定期向各村通报区税务局推送的动态信息系统人数;乡纪委要定期检查各村代征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收取手续费、实收不缴、实收少缴、实收漏缴的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村、乡直(区直驻乡)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加快启动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广播等媒介及微信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各村要及时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传达到每一户居民,尤其是最新缴费政策的宣传,比如在原缴费档次基础上新增6个缴费档次至最高缴费9000元以及当年缴费可提档补差的功能,让城乡居民真正认识到参保的好处,不断提高居民自愿、自主、自我缴费意识。

(三)严格考核督查,按时完成任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已纳入202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有问题要早发现、早整改。各村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开展集中征缴工作,核准续保及新增参保对象,以村组为单位,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集中征缴工作进度。乡督办室、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对征缴工作进行适时督导,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村由相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四)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自主缴费率。各村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积极宣传手机缴费渠道,辅导缴费人员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以及合作金融机构的手机APP自主缴费,各村手机缴费率不得低于98%。禁止村委会、村民小组的代征人员收取现金,最大限度减少现金缴纳,降低资金安全风险。

(五)提升优质服务,征缴安全有效。配合稳妥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平稳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开展,确保征缴安全高效,服务优质便捷,根据文件要求,与税务部门合作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金融机构按照相关标准支付结算。为切实降低资金安全风险,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手机缴费率高于98%的村全额支付手续费,手机缴费率低于98%的村按手机缴费人数支付手续费。

(六)落实公示制度,维护居民权益。各村于次年2月底前落实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公示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缴费及未缴费人员清册的个人信息保护,各村要及时对居民缴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维护老百姓权益,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序发展。


附件:瓦渡乡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任务表


瓦渡乡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任务表

税务部门反馈系统任务数(人)

最低档次200元

缴费最多人数

(占比85%以下)

300元至400元档次缴费人数

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最少人数

(占比5%以上)

瓦渡村

1946

<1634

195

>117

荒田村

1378

<1157

138

>83

打坪村

1527

<1282

153

>92

平场子村

1032

<866

104

>62

三坪村

684

<574

68

>42

土官村

1460

<1225

147

>88

浪坝村

1254

<1052

126

>76

安和村

1218

<1022

122

>74

平林子村

391

<327

40

>24

垭口村

746

<626

75

>45

合计

11636

<9765

1168

>703

说明:1.此数据是截至2024年5月10日税务部门反馈数据,2024年任务数进行动态调整,最终任务数以税务部门反馈数据为准。

      2.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选择最低档次200元缴费人数占比85%以下为考核达标,高于85%考核为不达标。

      3.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人数占比5%以上为考核达标,低于5%考核为不达标。

      4.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期5月1日—8月25日。每月缴费时间是1日—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