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渡乡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5330010152576504/20241206-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瓦政发〔2024〕9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3-28

各村(社区)、各部门(站所):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瓦渡乡人民政府2024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渡乡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及《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定,为切实做好瓦渡乡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保护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瓦渡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瓦渡乡地质灾害情况概述

瓦渡地质结构极为复杂,绝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在澜沧江流域,另一部分分布于地质结构疏松,山高坡陡、有次生性膨胀土的村庄,还有一小部分是属于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问题。瓦渡乡目前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4个,分布于8个村(社区),其中滑坡22个,地面塌陷2个,受威胁农户242户1069人。

二、2024年度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一)预测依据

瓦渡乡地形起伏较大,海拔高程相差1561米,地形坡度一般在15°以上。复杂的区域地貌是孕育崩塌、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的有利因素,为崩塌、滑坡、塌陷的产生提供了地形、地势上的重力势能条件。

根据市气象台气候趋势及主要气象灾害预测,2024年保山大部地区降水总量为正常至偏少,大部地区雨季开始期正常至略偏早;预计2024年瓦渡乡汛期(6-10月)大部分地区降水总量为正常;主汛期(7-8月)降水正常略偏多,主汛期降水时空分布不均较为突出,单点性强降水较常年偏多,容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由于人为工程活动的影响,一些原本相对稳定的自然条件发生了改变。采石采砂形成高陡边坡;修建公路、住房建设等形成大量切、填方边坡,故此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其它人为地质灾害的机率随之增大。

(二)预测结果

1.2024年地质灾害活动水平。以瓦渡乡地质环境特征和现有的地质灾害隐患时空分布、发育特征、形成机理、活动趋势为分析重点,对比历史同期资料,预测2024年汛期瓦渡乡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总体上属正常年份。

2.2024年地质灾害高易发时期。地质灾害高易发期为6—10月。工程建设和矿山生产诱发人为地质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3.2024年地质灾害高发区域。综合分析预测2024年瓦渡乡地质灾害高发区主要分布于浪坝村。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一)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

瓦渡乡202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24个,其中中型2个(三坪锥栗坡,打坪榆木箐),小型22个(安和旧田、芒山、褚皮;打坪松子树,荒田旧寨、茭瓜塘、沙拉子;浪坝红岩、阿马山、石头堆、老田、河西;平场子清水沟、劝桥河、清水沟三组;三坪河边、丁香寨;土官军地;垭口小河坡、松平寨兰家地、阿台寨、松平寨沟边)。灾害涉及8个村(社区),24个村民小组,242户1069人,有监测员30人。

(二)重点防范的矿山地质灾害

瓦渡乡所有的已封停的私挖乱采点。

(三)重点防范的公路地质灾害

瓦渡乡辖区内公路。

(四)其它重点防范区。

瓦渡乡重大项目建设点,辖区内各中、小学、医院。

(五)重点防范期。

瓦渡乡灾害高发期和重点防范期为雨季来临之际的6月—10月,主汛期为7月—8月,各村及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及早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利用气象信息科学防御地质灾害,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同时,人为地质灾害不完全由降雨诱发,具有不确定性,无雨期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以危岩土体崩塌等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最为典型。因此,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前须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关,否则不予办理用地手续和规划许可手续,施工过程中要规范施工建设,严防因违反施工操作程序而引发地质灾害发生。

四、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建议

(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2024年瓦渡乡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瓦渡乡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十分严峻,各村绝不可掉以轻心,必须认真分析查找隐患,必须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认真面对。特别是要将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在主汛期必须时时保持临战状态,务必确保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万无一失。

(二)全面推进瓦渡乡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各村要认真按瓦渡乡关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应急“四大体系”建设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自然资源所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全面做好地质灾害调查、隐患排查和治理等工作;公路管理所负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安监站负责生产矿山的采空区监管工作;水管站要密切观测水文水情,加强对水库(坝、渠)等水利设施的监测,及时发现险情,采取应对措施;村建办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进行检查巡查;瓦渡乡中心校要向中小学生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加强对威胁中小学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及治理工作;电力部门负责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电力线路进行检查巡查;对因不在岗、不到位、预防不得当、抢险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村(社区)及各有关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要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重点做好动态巡查,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二是做好汛期值班和信息报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三是加强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明确受威胁群众撤离的信号、路线、应急避灾场所等;四是做好应急处置,重点突出主动避灾。遇有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高效、科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四)认真做好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一是坚持建设工程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施工过程中要规范施工行为,严防因违反施工操作程序而引发地质灾害发生。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加强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等重要基础设施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制定应急预案,做好主动避让,切实保证相关人员和工程安全。

(五)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要通过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临灾避让基本常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全民识灾、防灾、减灾、避灾的科学知识和自救技能,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科学应对能力。增强基层群众生命财产的隐患意识,要给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让群众了解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明白卡上的内容,一旦发生灾害能从安全道路撤离,做到有效预报和成功避让。并要求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将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尽可能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营造科学、高效、有序的灾害防治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