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渡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115330010152576504/20240304-0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瓦政发〔2024〕7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3-04

各村(社区)、乡直(区直驻乡)有关单位:

《瓦渡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渡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试行)的通知》(隆政办规〔2023〕5号)文件要求,在《瓦渡乡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瓦渡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要求,确立“建、管、养”并举的理念,按照“以县为主、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确保实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管必到位,养必见效”。全面构筑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体系,通过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有序开展养护与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标准,及时对农村公路进行养护与维修、制止侵害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瓦渡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组  长:潘伟剑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赵唯黎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  员:许鹏飞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施  颖 乡党委副书记

        杨  仓 乡党委副书记(挂职)

        赵文珊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区监委派驻瓦渡乡监察室主任

        杨绍军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金奕桦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宇航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保平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段新红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兼)、派出所所长

        鲁鹏凯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刘雄飞 乡公路管理所所长

        王  潇 乡公路管理所工作人员

        郭  烨 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公路管理所,由刘雄飞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潇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若有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县、乡、村、组道路的管理和维护,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小修工程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

(二)加强道路路政执法检查。乡公路管理所要会同相关部门及各村(社区),按照委托执法权限对辖区内公路进行日常巡查执法检查,重点监管公路红线内违章建筑、违规占道、占道经营、损毁道路等行为。维护辖区内的路产、路权,督促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完善交安设施,确保道路通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村(社区)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公路养护工作,在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要积极组织动员群众参与,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照养护标准,认真组织开展。

(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路产路权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路政管理工作,乡公路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各村(社区)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

六、养护资金来源及使用

依据上级部门的考核及养护资金的补助情况,对照每月公路养护工作检查情况,各村(社区)相应的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分配计划详见附件1。

七、考核方式

为确保养护工作顺利进行,做到职责分明,乡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采用定期与随机的方式进行养护巡查,每月15日对各村(社区)提供的养护路线进行考核,每季根据《瓦渡乡各村(社区)公路养护管理路线清单》《瓦渡乡2024年桥梁养护清单》进行随机检查,考核及检查情况于当天进行通报。

附件:1.《瓦渡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制度(试行)》

      2.《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小修工程技术要求》

      3.《瓦渡乡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相关公路法律、法规、条例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