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各项平安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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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0152576504/20240108-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瓦政发〔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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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1-08

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加快,群众出行、返乡和聚会、集会活动增多,各类利益群体诉求相互交织,矛盾纠纷和各类案(事)件易发高发,各村(社区)、部门(站所)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平安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这一时期平安建设重点工作,确保全乡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欢乐的节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整治,确保全乡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一)强化安全生产领域排查整治。岁末年初,各村(社区)、部门(站所)要加强领导,一把手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调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好安全稳定大局。乡应急管理办、派出所、专职消防队要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公共安全监管,严格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和人流监控,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集市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火灾发生。

(二)强化大规模集体聚餐管理。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合理规范“红事白事”“杀猪宴”等聚集性活动,村(社区)要根据聚餐规模提前介入,分级分类开展现场指导,并结合《保山市纪委 保山市委组织部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赌酒和赌博的通知》(保纪发〔2016〕10号)的要求,广泛倡导全区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带头不参与赌酒赌博,通过宣传引导、警示教育、入户劝导等方式,强化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严禁因赌酒赌博引发各类案(事)件。

(三)严格落实自办宴席报备制。一是倡导移风易俗。各村(社区)采取多种方式倡导婚丧嫁娶俭办,杀猪请客简办,无缘无故不办。二是落实当事户主责任制。宴席活动举办者是确保宴席活动安全举办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保障宴席食品安全,保证所使用的厨师和帮厨人员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无传染性疾病。宴席活动举办者有责任通知参加宴席人员适量饮酒,避免酒后驾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三是落实自办宴席报备制。宴席活动宴请超过5桌(按10人/桌标准计算)的举办者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宴席举办所在地的村(社区)报备,经村(社区)分析研判宴席活动安全风险可控后,由宴席活动举办者与村(社区)签署《瓦渡乡宴席安全承诺书》并熟知和履行其责任条款。宴席活动举办地所在村(社区)负有监督、协助的职责。各村(社区)需严格落实举办宴席报备登记制度,认真分析研判宴席活动的安全风险,监督、协助宴席活动平稳有序举办。

(四)强化社会面整体管控力度。各村(社区)、派出所、综治办、应急办要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大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夜间巡逻防范,组织保安、巡防队员、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联防联控,持续开展警灯闪烁工程,提高见警率和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派出所、综治办要加强对出租房、酒店旅馆、餐馆、烧烤摊等案件易发高发场所及周边区域的治安管控,严防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进入的营业场所,督促经营主体落实安全提醒和防范责任。

(五)强化重点物品清查整治。派出所、综治办、应急办要组织开展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重点物品的清查整治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加强对个人零散购买汽油、大宗购买烟花爆竹等敏感可疑物品的管控,严格落实寄递物流安全管理“三个100%”制度,坚决防止因重点物品管控不力而引发各类案(事)件。

二、加强源头治理,切实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整治

(一)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在节前,各村(社区)要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网格员、调解员、挂村民警等广大基层一线力量,在辖区内集中开展全覆盖、地毯式的走访排查,真正将矛盾纠纷的底数摸清、摸准、摸全。各部门(站所)要在行业内、系统内开展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行动,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要及时研判,关注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涉众型经济案件等重点事项,要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坚决杜绝“民转刑”“刑转命”案件、进京赴昆越级访、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强化部门信息互通。各村(社区)要充分动员基层一线力量,加强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根据问题性质、积累时间、冲突烈度、当事人情况及其他苗头迹象,按照风险高低予以分级。对风险等级较高的重点研判并落实化解稳控措施,对矛盾多发的困难家庭、特殊人群等提高走访频率,跟踪掌握动态,及时向乡级报告;综治中心要定期召集各部门(站所)分析研判,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卫生院、妇联等各(站所)之间要相互配合,实时交换信息数据,实现信息数据互通共享,通过分析研判列出问题清单,全面摸清突出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边排查边化解边整改,有针对性做好调处化解、法治宣传、困难帮扶、心理疏导和教育稳控等工作。

(三)强化多元调处化解。各村(社区)、部门(站所)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接访,本着“抓小、抓早、抓苗头”的原则,最大限度的解决矛盾纠纷及涉稳问题,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强化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形成部门联动、无缝衔接、分级管理、分类处置的工作闭环。平安建设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紧盯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重点领域,切实把握重点稳控人员的思想动态,加大重点群体的属地稳控力度,因政策因素等一时无法化解的,要做好教育疏导,对长期非访的要落实专人稳控,确保不失控、不脱控,从源头上预防行业领域内的风险隐患。

(四)强化稳控措施落实落细。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加强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家庭安全风险评估相关要求,分类梳理、登记造册、评估定级、包保稳控,对不能有效化解的矛盾纠纷要采取“一案一策”的方式,制定化解稳控方案,明确包保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加强对当事人的疏导稳控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走访排查从口头排查向台账记录转变,坚决防止走访排查走过场,确保矛盾纠纷不升级。

三、加强服务管控,切实开展特殊人群关爱服务

(一)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针对有社会危害行为的精神病患者,依照有关规定经专门机构鉴定后,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送尽送”原则,全部纳入收治管控范围,派出所、民政办、卫生院要加强信息互换,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将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推送所属村(社区)进行属地管理,依托医院、家庭、社区三个阵地,落实“以医代管”机制,确保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全员全时管护”。

(二)加强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服务管理。全面有效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邪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好安置、教育、矫治、管理、帮扶等综合性干预措施。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艾滋病患者、特殊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爱、救助帮扶,开展家庭关系处理、危险警示和自我保护教育培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有肇事肇祸苗头倾向人员的服务管理。加大对扬言报复社会以及感情失恋、生活失意、心态失衡、债务缠身、行为失常人群特别是生活压力较大的中青年群体、性格偏执人员的动态排查,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措施,落实教育管控责任,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暴力案件。

(四)加强外出就学、务工等返乡人员的服务管理。各村(社区)、部门(站所)要强化信息互通和协作,及时掌握外出务工、大学生放假等返乡人员的动态信息,重点排查该类人员可能引发的劳务纠纷、债务纠纷、婚恋纠纷、不正当男女关系、讨薪要资等不稳定因素,针对重点人员,要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做好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早稳控。

四、加强法治建设,切实提升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质效

(一)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常态化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通过聚焦普法对象、丰富普法内容、创新普法载体、健全普法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有效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加强释法析理力度。采取“调解+普法”“服务+普法”“执法+普法”,加大对重点普法对象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运用法律化解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三)拓宽法律服务范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法律顾问,拓宽法律服务范围,积极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社会救济渠道和法律援助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节前是各类案(事)件的高发频发期,维稳形势十分严峻,各村(社区)、部门(站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加强岁末年初各项平安建设重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密切结合本地实际,充分掌握矛盾隐患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厚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理念,在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的同时,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对突出的电信诈骗、非正常进京赴昆访、未成年人被侵害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问题要严管严控,依法依规查处一批典型违规案件,形成示范效应、震慑效应,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不良行为矫治。

(三)紧扣短板问题,促进工作提升。坚持乡村组三级联动,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各村(社区)、部门(站所)要按照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挂包帮”联系分工,每月深入挂联村(社区)配合开展家庭安全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管控、治安突出问题整治等各项工作,主动协助村(社区)包保化解疑难复杂问题和重大矛盾纠纷。

(四)加大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乡党委、政府有效发挥指挥棒作用,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村(社区),深查细查严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因领导重视不到位、责任压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到位或在重要节点发生重大案(事)件的村(社区),将按照《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健全落实命案防控责任督导和追究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从严从重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瓦渡乡春节、两会期间农村自办宴席工作清单

      2.瓦渡乡在外务工涉及矛盾纠纷人员返乡登记表

      3.瓦渡乡自办宴席登记汇总表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