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渡乡商会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5330010152576504/20240510-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5-10


各村、部门(站所)、区直驻乡有关单位:

《瓦渡乡商会组建工作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45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渡乡商会组建工作方案


为加强瓦渡乡商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商会在服务市场主体作用,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同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社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现结合瓦渡实际,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和发挥工商联对商会组织的指导、引导、服务职能的要求,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商会的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组织特性,积极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乡镇商会组织,更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瓦渡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任务

有序推进瓦渡乡商会建设,按规定完成商会注册登记工作,有效扩大商会组织覆盖面。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

商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制定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以及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安排,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商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瓦渡乡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应当根据章程规定民主选举产生,会长由民营经济组织的负责人担任,会长和秘书长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商会会长应符合“三强一好”标准(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有奉献精神、有凝聚力、有影响力。

(二)坚持制度建设

商会应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建设政治引领好、队伍建设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的“四好”商会,突出特色创新,打造亮点品牌,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商会要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并依法开具相应票据。收取费用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及开展业务活动等支出,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负责人、会员或者理事中分配,不得挪作他用。商会收取会费应同时明确所提供的服务项目,不得强制收费、重复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应设立专账管理,向会员公布年度收支情况并自觉接受监督;制定、修改会费的标准,须按程序经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会费档次设置不超过4档。属于市场调节价范围的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服务成本、市场需求、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违规收取费用。

四、方法步骤

(一)成立筹备工作小组

成立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潘伟剑任组长,分管统战工作的乡党委专职副书记施颖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筹备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制定我乡商会组建方案,牵头做好商会组建各项工作。

(二)掌握资源摸清底数

全面摸清本乡非公经济人士、新乡贤、个体工商户等方面的底数。以此为基础,完善好寓外乡友和本辖区非公经济人士数据库。

(三)发展会员选好班子

积极宣传发动,主动走访交流,全力发展会员。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综合评价,物色商会会长、秘书长等核心人员的初步人选。

(四)积极筹备制定制度

广泛征求会员意见,在区工商联和各职能单位的指导下,制定商会《章程》,明确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制度,明确会员管理办法,明确商会财务管理制度。

(五)开好会议依法登记

在准备充分基础上,适时召开商会会员大会,按《章程》规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和监事。及时向隆阳区民政局报告选举结果,申请登记注册。适时召开成立大会。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

各部门(站所)、村要认真对照乡级方案,结合自身职能情况,将加强商会建设与“六稳”“六保”、市场主体倍增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相结合,加强统筹谋划,确保任务落实,有序推进建设工作。

(二)完善运行保障。

各部门(站所)要积极和各级行业主管单位(部门)进行对接、沟通,实现双边工作的互联互通。各部门(站所)、各村要联勤联动,相互配合,共同抓好商会建设工作。

(三)营造宣传氛围。

要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积极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的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