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5330010152576504/20230410-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4-10


各村(社区),区直驻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各级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扎实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下同)稳岗就业促增收重点工作。根据《隆阳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隆巩固振兴组办﹝20234号)文件要求,特印发此通知。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区2023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的目标,深刻认识稳岗就业形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高质量推动“提升就业组织化程度增收、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增收、打造劳务品牌增收、扩大省外就业规模增收、提升就近就业质量增收、增加有效就业时长增收”等“六个增收一批”重点工作的落实,确保完成以下目标:

实现2023年全乡脱贫劳动力就业0.3万人,3月底完成目标的90%以上、4月底全部完成。

(一)实现完成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0.07万人。

(二)实现脱贫人口人均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度增长不低于18%

二、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提升就业组织化程度增收一批。围绕组织化输出脱贫劳动力不低于区外务工人数10%的目标,进一步做好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劳务对接、招工招聘、服务保障等工作。摸清就业意愿,乡村振兴办要组织发挥好基层干部特别是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各村(社区)在精准摸清有外出务工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底数基础上建立清单,每村建立“四个清单”,即“劳动力身体状况清单、外出务工情况清单、技能特长清单、就业意向清单”,大力推进“红色劳务”,提高脱贫劳动力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用工岗位和脱贫劳动力就业意愿匹配工作,开展针对性岗位推送和组织输出,扎实推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春风行动”,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等方式,提升脱贫劳动力向更高薪酬、更稳定岗位转移就业。各村(社区)每年3月、10月完成两次劳动力就业信息统计、农村劳动力系统和全国防返贫信息系统数据更新。每周将社保中心整理的岗位信息及时推送到村到户到人。〔牵头单位:社会保障中心;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二)扩大省外就业规模增收一批。围绕实现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0.05万人,规模不低于总务工人数30%的目标,扩大省外就业规模。依托沪滇劳务协作,进一步拓宽省外劳务协作人社部门、就业服务工作站和省外规模企业等渠道,重点加强与规模用工企业的精准对接,建立供需双方定向招聘、定向服务、定向输出的劳务协作机制。加大省外输出规模化、组织化程度,通过政策宣讲、劳务对接、项目推介、招工招聘、信息推送、务工建议等帮扶措施,做好就业指导,组织动员更多脱贫劳动力到省外更优质岗位就业,提高就业质量。落实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政策。由社保中心负责具体业务办理,由乡村振兴办将外出务工交通补贴项目纳入当年度项目库内容并由衔接资金予以保障,在10月份前完成当年一次性外出务工补贴兑付。充分发挥驻外劳务工作站、劳务中介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跟踪服务,确保输出脱贫劳动力就业有岗位、收入有保障、失业能转岗,对成效突出的劳务工作站、劳务中介要予以奖励。〔牵头单位:社会保障中心;责任单位:组织办、乡村振兴班,各村(社区)〕

(三)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增收一批。深入实施“技能云南”行动,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促进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工作岗位、支持返乡创业、助力脱贫增收的重要抓手,开展实用性强的技能培训,通过强化劳动力的行业竞争力,提高劳动力就业质量和就业收入。2023年预计开展各类培训0.07万人次以上,其中技能培训以0.03万人的目标,开展“人人持证、技能致富”行动。〔牵头单位:社会保障中心;责任单位:组织办、民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站、文化站、瓦渡卫生院、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总工会,各村(社区)〕

1.各村(社区)要建立清单,组织对脱贫人口的职业教育、技能情况、培训意愿及需求等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分层分类形成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月、季、年工作清单,完成全乡培训工作任务,并加强培训过程监管,确保培训质量。

2.各培训承办部门要精准培训,以就业为导向,精准匹配市场、行业需求和脱贫人口能力水平,通过“培训+上岗”方式,提升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持证率和培训后就业率。逐步探索订单、定向、定岗式高标准培训,帮助更多脱贫劳动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3.大力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瓦渡中心学校、瓦渡中学每年10月初将“雨露计划”毕业生名单推送给社会保障中心。社会保障中心根据名单摸排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按实际需求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促进脱贫人口实现技能型稳定就业创业,确保90%以上的“雨露计划”学生毕业即就业。

4.强化服务管理,加强培训、考证、就业、服务保障等工作,为脱贫群众提供精细化、常态化的服务。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采集脱贫人口培训持证、就业信息,做好台账化管理。

5.强化对用工企业的奖补力度。继续鼓励企业加大对脱贫劳动力的吸纳力度,对企业新吸纳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在3个月见习期内按规定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除给予培训费用补贴外,再给予脱贫劳动力每月1000元补助,安排企业1000/人的培训费用予以支持。

(四)提升就近就业质量增收一批。大力推行“以工代赈”促增收,充分利用好各级各类资金支持实施以工代赈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的项目,劳务报酬发放额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劳务报酬发放额度占比20%以上,并尽可能提高。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发放劳务报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项目财政资金的10%。协调乡内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实施企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带动当地脱贫劳动力就业。解决脱贫劳动力就业供需矛盾,充分利用企业场地、设备、人才、技术等资源,采用“上岗+培训”方式开展实训和以工代训。发展好就业帮扶车间,促进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就业。发挥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确保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不低于上年度规模,按时足额发放补助。〔牵头单位:项目办;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中心、林业站、财政所,各村(社区)〕

(五)增加有效就业时长增收一批。围绕第一季度完成年度就业目标的90%以上、4月底全部完成,全乡脱贫人口就业时长力争达到8.5个月的目标,做好转移就业工作。第一时间启动就业帮扶工作,开展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招聘活动,用好政府救助平台、云南省求职服务平台、“保山掌上”就业小程序等平台,提供就业服务,及时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适合的培训项目,帮助脱贫人口尽早就业,增加有效就业时长,获得更多工资性收入。紧盯重点人群,聚焦易地搬迁安置点、返乡回流、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采取一对一、人盯人等措施,做到应帮尽帮、早转快转、应转尽转。做好稳岗就业跟踪服务,及时掌握脱贫人口务工时间、就业分布、就业意向、岗位稳定性等信息,对就业不稳劳动力第一时间启动帮扶,帮助其稳岗、转岗再就业。〔牵头单位:社会保障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工作要求

(一)履职尽责整合资源。乡村振兴办要做好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工作,将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政策措施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优先保障。社会保障中心要牵头抓好政策落实、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深入推进劳务协作。项目办要统筹协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积极拓宽就业增收渠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推动乡村地区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组织办要将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情况纳入驻村队员考核,强化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压实驻村队员就业政策宣传、澄清底数、岗位推荐等工作责任。财政所要加强资金调度,对就业帮扶予以支持,及时足额兑付相关补助资金。其他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精准帮扶和政策保障。将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促增收工作作为就业工作的重点内容,同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和全乡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各村(社区)全面落实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做好就业跟踪保障,帮助解决就业困难。强化政策保障,全面落实好就业补贴补助等政策,确保相关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加强权益维护,做好留守家庭关心关爱工作,让外出务工人员安心就业。

(三)建立健全动态监测调度工作机制。社会保障中心和乡村振兴办要建立健全动态监测调度工作机制,实行周监测、月调度、季通报,加大对就业规模、任务进度、数据质量等的监测调度通报。各村(社区)要做好就业信息收集、核实、录入等工作,每月5日前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更新相关数据,及时、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成效,对问题突出、弄虚作假、推进不力的将开展约谈。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34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