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渡乡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330010152576504/20231008-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瓦政发〔2023〕41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0-08
各村(社区)、乡直(区直驻乡)各有关单位:
《瓦渡乡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渡乡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瓦渡乡辖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有效保护公路、桥梁等公路基础设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根据《隆阳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治超办〔2023〕6号)文件要求,现结合瓦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形成强大震慑,严厉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基本消除“百吨王”,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超限超载治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瓦渡乡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瓦渡乡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潘伟剑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赵唯黎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段新红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兼)派出所所长
成 员:许鹏飞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施 颖 乡党委副书记
赵文珊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区监察委派驻瓦渡乡监察 室主任
明国文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杨绍军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保平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宇航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何 锐 乡党政办主任
李志光 乡安监站站长
黄 毓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建宗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黄 健 乡综治办工作人员
刘 江 乡项目办主任
刘雄飞 乡公路管理所所长
毛星颖 乡宣传干事
杨晨曦 瓦渡自然资源所所长
盛银河 瓦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10个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公路管理所,由赵唯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雄飞、李志光、黄健、黄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若有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多渠道宣传瓦渡乡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并充分利用街子天、农村大喇叭,发放宣传单,对相关知识进行现场咨询、讲解,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安全教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对在建工程车辆的管控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二是对辖区从事货运的车辆的管控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三是对辖区从事客运车辆的管控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
(三)执法配合。根据《隆阳区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全力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瓦渡派出所、乡公路管理所、乡农科站、乡安监站、乡综合执法中心、乡项目办等部门,依据部门职能职责,一是加强监管辖区内矿山(砂石料场)、煤矿、工业企业、汽车修理厂、货运源头企业、货源场站、建设工地的源头;二是相关单位或部门联合开展治理工作,对存在超限超载情况的车辆,及时登记、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四)场地协调。各村(社区)要根据区超限超载路面管控专项整治小组选定的执法区域,及时做好场地协调工作,以备超限超载车辆的零时停靠,避免因执法,导致车辆堵塞,影响群众通行,增加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四、整治时间
此次专项行动自2023年10月开始至2023年12月结束,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结合部门或单位职能职责,全力配合做好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及时成立瓦渡乡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区级方案,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工作进程。
(二)强化机制保障。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分管行业领域领导负主责,对各涉及部门、站所,各村(社区)负责人对工作落实负有直接责任。在整个工作开展过程中,各涉及部门、站所和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双边信息互通,联勤联动,共同沟通,加强协调。
(三)强化协同配合。各涉及部门、站所,各村(社区)要联勤联动,相互配合,抓好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对查处的问题,及时上报乡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瓦渡乡公路货运车辆冲闯公路站点应急处置(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