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渡乡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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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330010152576504/20230719-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7-19
各村(社区)、乡直(区直驻乡)单位:
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瓦渡乡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渡乡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
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全力遏制溺亡和交通安全事件发生,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函﹝2023﹞20号)及《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函〔2023〕32号)要求,结合瓦渡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社会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瓦渡乡人民政府和乡直各部门加强水域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全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落实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管理措施,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履行学生校外安全监护责任,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溺水技能,从源头上降低中小学生溺水和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瓦渡乡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特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潘伟剑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李保平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许鹏飞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施 颖 乡党委副书记
董建林 乡党委副书记(挂职)
明国文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赵文珊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区监察委派驻瓦渡乡监察 室主任
杨绍军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金奕桦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赵唯黎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宇航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段新红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兼)、派出所所长
陈新梅 乡财政所所长
何 锐 乡党政办主任
杨新奇 乡组织人事办主任
兰春芳 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李志光 乡应急办主任
樊 敏 乡民政办主任
黄 毓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赵 磊 乡水管站站长
张建宗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刘雄飞 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乡公路管理所所长
杨绍敏 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毛星颖 乡宣传干事
李薇薇 乡教育专干、团委工作人员
宋煜婷 乡妇联工作人员
张永翰 乡纪委工作人员
黄 健 乡综治办工作人员
董瑞志 瓦渡司法所所长
杨晨曦 乡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张国江 瓦渡乡卫生院院长
杨发成 瓦渡乡中心学校校长
高自龙 瓦渡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由李保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李薇薇、赵磊、刘雄飞,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乡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日常工作,李薇薇负责日常业务。
三、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分4个阶段开展2023年全乡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乡和各学校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安排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组织落实阶段(2023年7月21日—11月底前)。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全方位开展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学校日常安全教育管理责任,各职能部门及各村(社区)加强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引导家长或监护责任人员落实监护责任,全力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
(三)督促检查阶段(2023年11月底前)。由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牵头,联合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学校就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2次联合自检自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底前)。总结提炼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在全乡范围推广宣传。
四、任务分解
(一)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1.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召开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安排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营造整体氛围。
2.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联动机制,摸清行政区域内危险水域和交通安全危险路段底数,对排查出的水域结合实际设置防护设施、危险警示标示和施救设备(竹竿等),并实施清单化包保管理,常态化巡查,做到“水域包保值守全覆盖”“家长学生包保值守全覆盖”,建立健全辖区行政区域内、水库、池塘等水域安全管理制度。统筹组织乡干部、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护林员、村妇女小组成员、各类志愿者等力量,通过微信公众号、户长会、入户宣传、粘贴标语、大喇叭播放等各种方式宣传防溺水和交通事故,普及相关知识,营造人人关心学生安全的浓厚氛围,形成全覆盖的群防群控工作格局。
3.形成长效机制。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的好做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机制,常态化开展防溺水和交通事故相关工作。
(二)有关职能部门
1.乡党政办(宣传)牵头统筹各类媒体资源,向公众传播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暴力伤害、防电信诈骗等安全教育片、警示片、宣传片,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多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宣传,暑期、节假日和周末增加宣传频次,形成全社会关注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2.乡水管站、乡公路管理所和瓦渡派出所安排力量,加强对危险水域、危险道路的巡逻,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对发生的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及时开展调查处置和善后工作;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肃查处非法“校车”,校门口无营运资质的“黑车”和接送学生上学、放学时超载、超速、酒驾及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满16周岁骑乘电动车、骑乘共享电单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3.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牵头开发公益岗位参与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管理,督促提醒外出务工人员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
4.瓦渡自然资源所牵头全面排查工作区、生活区、野外作业区水池、积水坑塘,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督促矿山企业建立矿区范围水域、地面塌陷积水区、施工用水蓄水区等重点区域的责任表,加大对废弃矿坑积水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后蓄水区的巡查力度。
5.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中心牵头对在建及停工项目施工现场深基坑、住宅小区、建筑施工现场、河流、公园水体和水库进行全面排查,完善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巡检巡查;加强对公园、内河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安全宣传栏和救生杆(圈),加强日常巡查管理。
6.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乡水管站全面加强农业生产区鱼塘、灌溉用水池水坝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标志、必要的防护设施和救生杆(圈),督促指导鱼塘业主及时劝返到鱼塘边玩耍、钓鱼的学生,不允许未成年学生到鱼塘进行钓鱼、游泳等活动;全覆盖、无死角、“地毯式”排查所有水域以及水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设置危险水域警示提示标识、防护设施和救生杆(圈),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制定乡、村(社区)、组的水域管理责任表,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实现水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7.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联合水管站在旅游景区景点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安全宣传栏和救生杆(圈),加强日常巡查管理,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或救生员。
8.乡林业服务中心牵头督促自然保护区巡护员在日常巡护时,发现保护区内水库、坝塘、湖泊等重点水域有游泳、钓鱼、玩耍的学生时,立即劝退并通报属地公安机关、学校。
9.团委牵头通过学校团组织、各村(社区)团支部加大对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动员志愿者进村入户宣传,多形式加强对农村儿童青少年、家长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宣传教育。
10.乡妇联牵头依托乡、村(社区)、组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站(所)、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每月至少组织1次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学生安全知识家庭教育讲座和亲子活动。
(三)瓦渡乡中心学校(含幼儿园)、瓦渡中学
1.主动汇报。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专题汇报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同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定期开展水域和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安全巡逻巡查值守等工作制度。
2.制定方案。结合本学校(含幼儿园)实际制定本校专项行动方案,逐条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责任到人,推动工作落实。
落实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周至少全覆盖排查1次校内安全隐患,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处。对校内有溺水隐患的水域设立防溺水警示标识,加装防护设施和设置救生杆(圈),安排专人巡查值守。每天对学生到校、就寝情况进行检查,严格上课期间学生考勤制度,强化放学、课间、午休等重点时段人员管理,发现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立即寻回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压实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责任,通过主题班会、线上线下、点面结合等形式,强化安全教育并通过大量的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学生;督促班主任在周末、放假时、学生离校前,开展1次不少于20分钟的主题安全教育;安排教师帮扶落实到家情况,确保“一对一”帮扶,住宿制学校要进一步摸排通校生情况,并进行规范管理。对水域危险地段重点学生进行摸排,对有玩水前科的学生进行重点教育,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无家长接送的学生进行摸排建档;在校内设立预防溺水和交通事故宣传栏(窗),运用学校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安全宣传标语,在校内重要部位张贴安全提示语,设立固定安全教育提示标牌;全面整治校内水域隐患,定期摸排校园及周边学生集中活动区域水情情况,提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治理。
3.上好安全教育课。通过播放安全警示片、体验式安全教育课等方式,每周至少开展1次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主题教育。
4.召开专题家长会。结合实际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以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为主题的家长会,压实家长对孩子的监护教育职责。
5.落实家访。组织老师上门家访,面对面宣传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知识,送达各类宣传资料,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
6.安全提醒。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放假前对家长和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假期间不定期向学生家长发送安全教育提醒,提醒家长或监护人依法履行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责任。
7.征文活动。各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1次“珍惜生命,做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题教育征文活动。
8.安全教育。利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班队活动等开展主题教育,多途径推送各类安全教育短视频,让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安全意识入心入脑,形成学生自我保护的自觉行动。
9.建立同学互相提醒机制。综合考虑学生家庭住址和上学放学回家路线等因素,分片分区域分学校成立防溺水和交通事故“联防互助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对发现组内成员到危险水域、私自违规下水或违规驾乘机动车等冒险行为,小组其他成员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及时制止,防止危险发生。
(四)各村(社区)
1.摸清家底。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管理,摸清本村(社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和辍学、疑似辍学学生底数,督促家长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精准掌握每名在家在组在村学生的动态,落实督促指导家长履行监护和学生游玩的提醒提示责任,尤其对重点学生,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区域内的河流、水库、水塘、水坑等危险水域,形成清单,并设立防溺水警示标识,加装防护设施和设置救生杆(圈)。
2.巡查值守。发动小组长、党小组长、党员、志愿者、网格长和学生家长定期对危险水域、重点水域、危险路段排查巡查检查,对特殊重点人员定期不定期走访,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进行重点巡查;周末节假日期间,村(社区)内危险水域要有专人巡查值守。
3.加强宣传教育。以入户走访、乡村大喇叭“喊话”、电子显示屏、公示栏、横幅、微信短信、群众会议等方式,多渠道实现对家长、学生的宣传教育;通过妇联建立的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平台,统筹各类资源构建关爱少年儿童的“安全网”。
五、有关要求
(一)扛牢安全责任。各职能部门、村(社区)和学校要始终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各学校书记、校长和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和村(社区)分管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形式主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以实际行动守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二)强化统筹协调。要推动乡、村(社区)和水域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不推不让、不讲条件,全方位、多举措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要教育引导学生家长及时掌握中小学生外出行踪动态,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村(社区)和学校自检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对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学生溺亡和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按学校隶属关系,对事故发生原因、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和责任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