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资金申请的公告

索引号
115330010152576504/20230223-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2-23

郑重申明:严禁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金,一经发现将取消受助资格并追回受助金,并将其行为向社会公开。

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申请现已开始,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隆阳区辖区内的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函授、本科(含)以上、初中生、高中生、保留学籍未在校就读生不予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正式学籍是指学生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正式学籍。

二、补助标准

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和就读“沪滇协作”招生计划的补助标准为5000元/生/年(2500元/生/学期),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4000元/生/年(2000元/生/学期),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生/年(1500元/生/学期)。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学生必须在2023年3月20日前将学生就读证明(附件1)提供至户籍所属村委会(社区),逾期未填报或未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村委会(社区)于2023年3月21日前将收集好的就读证明进行初审后交到瓦渡乡扶贫部门,瓦渡乡扶贫部门初审后交瓦渡乡中心学校。

(三)瓦渡乡中心学校于2023年3月25日前上交材料至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审核。

(四)5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将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脱贫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公示的照片资料存档并同步报区乡村振兴局。

四、直补到户

春季学期发放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6月底。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补助对象,由各乡镇(街道)会同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将补助信息导入“一卡通”管理平台,补助资金由区乡村振兴局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直接发放到补助对象社会保障卡。补助资金发放后由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教育体育局将政策享受情况录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五、所需材料

(一)首次申请学生需要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就读证明一份(落款时间必须在2023年3月及以后、必须用模板开具,必须上报原件或扫描后打印件,不得上交照片等打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一份(要有户主和本人信息);

4.学生本人社保卡复印件一份(务必本人持卡,务必激活银行功能,务必到制卡银行开通本人手机短信提醒)。

(二)二次或多次申请过的学生需要的材料

1.就读证明一份(落款时间必须在2023年3月及以后、必须用模板开具,必须上报原件或扫描后打印件,不得上交照片等打印件);

2.学生本人社保卡复印件一份(务必本人持卡,务必激活银行功能,务必到制卡银行开通本人手机短信提醒)。

六、举报电话

区乡村振兴局:0875-2209892

区教育体育局:0875-2149989

乡镇咨询电话:0875-3039709

乡中心学校咨询电话:

0875-3066266

附件1:学生就读证明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