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瓦渡乡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330010152576504/20230713-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瓦政发〔2023〕31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7-13
各村(社区)、各部门:
为促进瓦渡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重点项目推进,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瓦渡乡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明确责任、明确职责、优化体制机制等手段,确保各项重点项目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潘伟剑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许鹏飞 乡政法委员 人大主席
明国文 乡党委委员 副乡长
杨绍军 乡党委委员 宣传委员
杨宇航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陈新梅 乡财政所所长
刘 江 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杨晨曦 瓦渡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建宗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黄 毓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 磊 乡水管站站长
何 锐 乡党政办公室主任
刘雄飞 乡村规办主任
李志光 乡应急办主任
张学杨 瓦渡供电组组长
十个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经济发展办公室,由明国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其他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下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组、要素保障工作组、资金保障工作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组等4个工作组。
(一)前期工作协调组
组 长:明国文 乡党委委员 副乡长
成 员:刘 江 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胡津荣 乡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与项目施工企业进行项目前期对接协调,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牵头各项目要素保障部门做好保障服务及跟踪对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有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要素保障工作组
组 长:明国文 乡党委委员 副乡长
副组长:杨绍军 乡党委委员 宣传委员
杨宇航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杨晨曦 瓦渡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建宗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黄 毓 乡农业服务中线主任
赵 磊 乡水管站站长
张学杨 瓦渡供电组组长
涉及项目实施村(社区)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项目要素保障服务,做好项目用地、用水、用电等要素保障,研究解决项目实施工作中有关政策性问题,做好或者协助做好项目土地报批审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订、被征土地范围内青苗及附作物丈量、清点登记、补偿款认定审核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金保障工作组
组 长:陈新梅 乡财政所所长
成 员:沈利波 乡财政所会计
刘彦杉 乡代管中心会计
朱钰蒙 乡代管中心出纳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监督和兑付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对上资金拨付相关手续办理,负责银行兑付凭证及相关对款材料的保存和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组
组 长:许鹏飞 乡政法委员 人大主席
副组长:杨绍军 乡党委委员 宣传委员
成 员:黄 健 乡综治办工作人员
罗英旭 乡综治办工作人员
涉及项目实施村(社区)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和化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研判矛盾纠纷隐患点并做出应对方案,负责及时处理突发群众性事件、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及处置工作,负责舆情监控及协调处置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各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瓦渡乡各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强化沟通协调机制。各工作组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了解项目推进情况,践行“项目工作法”,及时处理好项目建设中的困难问题。
(三)贯彻落实政策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标准统一,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奉公守纪、绝不以权谋私。
(四)严格资金管理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的利益,做到补偿标准、补偿资金及时张榜公示,严格执行资金的拨付程序及时足额将相关补偿款发放到群众手中。
(五)坚持政务透明公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标准,做到补偿标准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