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渡乡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330010152576504/20230418-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瓦政发〔2023〕15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4-18
各村(社区)、乡直(区直驻乡)有关单位:
现将《瓦渡乡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渡乡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的工作方案
红白理事会作为引导、协助群众文明办理婚丧事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通过规范操办农村红白事宜,节省大量人力、财力、物力,有利于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形成移风易俗的良好局面,是群众在改革婚丧嫁娶习俗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重要载体。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破除婚丧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新时代精神文明思想为引领,以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为主线,以丰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保障,以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为抓手,大力推进婚丧礼俗改革,推动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树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为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红白理事会建设、服务、监督、管理全过程,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带头示范作用。
坚持群众主体。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坚持分类指导。尊重民族和地区传统习俗,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分层分类推进移风易俗自治实践。
(三)工作目标
到2023年7月31日,全乡10个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完善章程,健全制度,规范开展活动。到2025年底,红白理事会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形成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的鲜明导向,有效遏制高价彩礼、重殓厚葬、大操大办等婚丧陈规陋习。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潘伟剑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施 颖 乡党委副书记
杨绍军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金奕桦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宇航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许鹏飞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董建林 乡党委副书记(挂职)
明国文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赵文珊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区监察委
派驻瓦渡乡监察室主任
李保平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宇航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段新红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兼)、派出所所长
陈新梅 乡财政所所长
董瑞志 瓦渡司法所所长
何 锐 乡党政办主任
杨新奇 乡组织人事办主任
左耀华 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主任
樊 敏 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杨从梅 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黄 毓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兰春芳 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张建宗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晨曦 瓦渡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志光 乡安监站站长
毛星颖 乡宣传干事
张永翰 乡纪检专干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瓦渡乡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民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金奕桦兼任,樊敏、黄毓、杨从梅、毛星颖结合职能职责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组织。红白理事会一般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成员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注重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处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的居民群众选为红白理事会成员,党员应占一定比例。注重发挥乡贤作用,支持鼓励老党员、退休老干部老教师、退役军人、劳动模范、致富带头人作为红白理事会成员,提倡村“两委”成员担任负责人。候选人名单和选举结果报瓦渡乡人民政府备案。
(三)完善制度。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明确宗旨、组织架构、主要职责、工作流程、纪律要求等内容。依据婚姻和殡葬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风土人情、社情民意制定红白喜事活动公约,明确人情、宴席、彩礼、时限等标准。规范红白理事会开展服务和监督的措施办法,推动与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有效衔接,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村党组织报告。
(三)明确职责。红白理事会在村“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群众办理婚丧事务,推动婚丧习俗改革、促进移风易俗。积极宣传婚丧习俗改革方针、政策;协助村民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劝阻婚丧事务中大操大办、盲目攀比、铺张浪费等行为。提倡满月、周岁、乔迁、寿诞、升学等事宜不办酒宴。如需办理,倡导明确邀请对象只能是直系亲属,不得接受非亲属人员参加,不准接受非亲属人员礼金。
倡导婚事新办。引导村民树立正确婚嫁观,倡导节俭婚礼、文明婚礼、集体婚礼,抵制高价彩礼、豪华宴席、过度“闹洞房”“闹伴郎伴娘”等行为,努力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村红白理事会应指导协助当事人举办现代文明、庄重节俭的婚礼,树立健康文明婚俗新风。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新型婚恋观,提倡量力而行,节俭消费。鼓励仪式从简,严格控制宴席规模和档次,积极推行集体婚礼、植树婚礼、“爱心”婚礼等新型婚礼,摒弃广发请柬、大摆筵席、“天价”彩礼、高额礼金等陋习。
倡导丧事简办。村红白理事会指导协助事主举办文明节俭的丧葬活动,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简化流程,控制规模,缩短时间,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低碳文明祭扫。抵制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搭设灵堂(棚)、鸣放烟花爆竹、焚烧抛撒纸钱等行为。积极推行丧葬活动通过佩戴黑纱白花、鞠躬默哀、播放哀乐,简化合并程序,控制丧事规模等形式,有效遏制出大丧、办长丧行为。提倡节俭吊唁祭祀,反对大摆宴席、反对铺张浪费。同时加强丧葬活动管理,杜绝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以及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行为,坚决取缔违背公序良俗的封建迷信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3月20日至5月20日)。村(社区)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宣讲建立红白理事会的意义和人选要求,做到家喻户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
(二)会议推选阶段(2023年5月21日至6月21日)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红白理事会成员。在此阶段,要注意以下2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二是推选产生的红白理事会成员,由村“两委”和村民代表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整理人选信息表册,报瓦渡乡人民政府对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才可以张榜公布红白理事会成员名单。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3年6月22日至7月31日)。红白理事会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结合本村(社区)的历史状况、自然环境、风俗习惯、物质条件和村民文化素养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出发,遵循合法性、价值性、主体性、实效性原则,制定完善红白理事会章程、各项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把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移风易俗和减轻群众婚丧负担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红白理事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参与移风易俗宣传和服务,助推乡风文明建设。
(二)明确责任主体。各村(社区)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落实督促指导监督管理责任。要为红白理事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对红白理事会成员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把握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把握政策、服务群众能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典型引路法”,广泛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大力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典型事迹,传播正能量,曝光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负面案例。鼓励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作用,带头支持红白理事会工作,带头移风易俗。聚焦移风易俗开展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各类文明创建和主题实践活动,引导群众广泛参与,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促指导。乡民政办、乡党政办(宣传)、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等部门要加强对辖区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适时对各村(社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