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丙麻乡委员会党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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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8-5-/2019-00404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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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4-04

中共丙麻乡委员会

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丙麻乡委员会党校的通知

丙发〔2019〕44号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35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中国共产党丙麻乡委员会党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把乡党校作为“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的重要阵地,按照有领导机构、有场地设施、有授课教师、有培训范围、有培训内容、有制度保障的“六有”目标,全面加强乡党校的建设管理,为党员教育培训提供阵地保障。

二、领导机构

校 长: 余 渊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乡党委书记

常务副校长:杨 隆 乡党委副书记

副校长: 王福道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陈建孜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三、组织机构

乡党校授课场地设在乡政府三楼会议室,乡党校办公室设在乡组织办,杨隆任办公室主任,陈建孜任办公室副主任,李烯瑗、杨馨语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四、师资力量

中共丙麻乡委员会党校师资由乡领导班子成员,有经验、有业绩、能说会讲的村书记,优秀的普通党员、老党员、新发展党员、青年支部党员、流动党员、合作社负责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代表、优秀的老干部、老教师、致富带头人等组成。具体人员由乡党委摸排后确定,人数在30人左右,并于4月底前组建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教育指导。乡党委书记要带头在党校讲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班子成员每年到党校讲课不少于1次。

(二)抓好制度建设。乡党委要健全学习考核、教学评估、档案管理等制度,严肃教风学风,严格学员管理,严明培训纪律,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培训报批制度,凡在乡党校进行培训的所有班次都要报乡党校校长审批;加强对授课内容、授课教师的审核把关,无资质、未经审批的培训机构和社会组织及个人一律不允许到党校进行培训。

(三)强化教育保障。乡党委要及时解决乡党校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在教学场所、办学经费、师资与教材、教学设施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着力推进乡党校规范化建设。

中共丙麻乡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