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麻乡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工作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8-5-09_E/2018-0731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7-31
丙麻乡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工作计划的通知
丙政发〔2018〕57号
各村委会(社区),乡直相关单位,企业: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工作计划的通知》(隆安办发〔2018〕26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工作计划,现将工作中开展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紧盯问题和隐患排查、整改这个关键,深入开展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使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使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控范围。
二、整治重点
整治行动要重点对照区政府督查组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整治。
(一)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以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为契机,重点整治安全距离不够、“楼上楼下”开采、持过期证开采等问题。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生产作业现场 “三违”现象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整改。
(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安全工艺技术、安全仪表系统升级改造,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加强驾驶员管理,严格道路客运许可管理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加强事前预防、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以农村道路“禁载人、查无证”,为工作目标,严格依法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公路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大中型货车、7座以上面包车等小(微)型客车及摩托车、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进行整治,重点查处无证驾驶、毒驾、酒驾、超员、不戴头盔、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房屋建筑和重点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建筑施工项目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 “三违”等现象。
(六)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指导参建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行业标准规范,抓好地质条件差、施工难度大、安全风险高的在建桥隧路段等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对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落实;汛期隐患排查、消防安全等进行检查,狠抓隐患排查整改。
三、工作计划和要求
(一)总结分析整治工作,制定第二阶段工作计划(6月30日前)。在总结分析第一阶段整治工作情况,制定第二阶段工作计划,细化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提出工作要求。
(二)紧紧围绕重点目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12月底前)。乡直相关部门切实将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点,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紧紧围绕“1+7”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的目标和重点,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开展行业督查检查(7月1日至8月20日)。乡直相关部门要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治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乡直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检查,督促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进行约谈;对问题和隐患较多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五个一批”“四个一律”的要求实施处罚。
丙麻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