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8-5-09_E/2018-0901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5-24
丙麻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丙政发〔2018〕40号
各村委会(社区)、乡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业:
现将《丙麻乡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委会(社区)、乡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业、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丙麻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丙麻乡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隆阳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隆安发[2018]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安全月”启动活动
各村委会(社区)、相关单位、企业要组织“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要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过发放学习读本,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广播要在相关专题栏目钟播放专题、访谈、公益广告等;报刊、网络、通讯等媒体要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报道,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乡安监站牵头组织全乡启动活动,各村委会(社区)、企业负责组织落实)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村委会(社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深入本行业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
各部门要组织职工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各部门广大干部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能力水平,为加强全乡安全生产,确保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各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6月20日,乡领导小组在丙麻集镇设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场,举行“6·20”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启动仪式。各村委会(社区)和有关单位同步开展相关活动,活动期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集镇、企业、学校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乡政府牵头组织,各村委会(社区)、各单位、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2.乡文化站要利用现有的宣传工具,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单位组织举办主题文艺晚会,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规模效应。(乡文化站牵头组织,各村委会(社区)、单位、企业组织实施)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村委会(社区),乡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演练活动开展,按照辖区负责、行业监管的原则,积极组织督促指导好有关单位、广大企业认真开展应急演练,全方位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战化效果。选择危险化学品、矿山、涉爆粉尘、建筑施工、重点工程、道路交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乡政府牵头组织应急演练,各村委会(社区)、成员单位、企业负责组织落实)
(五)开展事故、灾害警示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各村委会(社区)、各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以案说法,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提高事故预防能力。要以“1+8”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按照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全力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重点建设项目等六大行业专项整治组合拳,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村委会(社区)、成员单位、企业负责组织)
(六)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创建
按照各级人民政府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创建目标要求,认真推进落实,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本辖区实际及各行业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台,建立完善沟通联络机制。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努力营造安全发展、健康和谐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五、组织机构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负责协调联系各村委会(社区)街道、各部门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并收集整理上报活动情况。
(二)各村委会(社区)、乡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果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各村委会(社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强化“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及早部署,精心谋划。各村委会(社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突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结合自身特点,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制定好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三)务实创新,注重实效。各村委会(社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对那些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例予以充分的揭露和曝光,同时要不断创新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手段和方式,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四)强化监督,确保效果。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和企业指导督促各项活动的开展,及时帮助基层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基层、企业制定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跟踪活动进程,了解活动成效,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领导小组将联合乡纪委适时对各单位开展督促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评分依据。
(五)强化信息,及时上报。各村委会(社区)、各有关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报送工作,专人负责,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并于2018年7月2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情况将纳入活动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