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丙麻乡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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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8-5-06_B/2018-0902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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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4-03

丙麻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丙麻乡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丙政发〔2018〕31号

各村委会(社区),乡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丙麻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丙麻乡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丙麻乡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森林防火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林业站、农科站、财政所、中学、中心学校、各村委会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协调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防火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各村要张贴防火宣传标语,大力宣传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大力宣传倡导文明祭扫,鲜花祭祖,营造浓厚禁火防火氛围。全乡要利用一切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要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加强对返乡人员的宣传,严防祭扫时发生森林火灾。

(二)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各村对辖区内重点林区、高火险区、火灾多发区;林区工矿企业、学校、重要设施以及农村农民聚居地;林农交错地带;林缘、林内集中坟墓地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做到监控到位、责任到人,确保早发现、早排除、早整改,在重点区域设置卡点,由各村挂村干部、村三委、工作队轮流守卡,护林员进山巡查,严禁火种进山,森林防火指挥所对个卡点进行巡查。

(三)落实防火责任,做好清明节期间火源防控措施。清明节期间落实森林防火实行驻村领导、干部、工作队、村支部书记、主任包村责任制。各村要加派人员巡查,加强林区、墓区火源管理,禁止携带烟花进入林区,凡遇祭扫明火要及时妥善处置。特别是重要林区、重点墓区火源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四)加强值班备勤,强化应急处置。清明节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如出现脱岗、漏岗情况,将严格追究责任。清明节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辖区森林火险、火情动态。

(五)森林火险应急处置安排,参照《丙麻乡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

(六)扑火原则。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七)扑火安全。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八)群众安全防护。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居民安全撤离。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三、值班接警

清明节期间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村、组干部、护林员一旦发现或接到火情立即报告乡森防办(值班电话2886017),并迅速组织村级义务扑火队或附近群众赶赴火点扑救,乡级半专业扑火队应在接到火情后30分钟之内赶到,较大以上森林火灾要上报区森防办,做到早报告、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