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丙麻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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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8-5-09_E/2017-1231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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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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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5-25

丙麻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丙麻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丙政发〔2017〕39号

各村委会(社区),乡直各单位:

《丙麻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丙麻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5日

丙麻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64号)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正在推进开展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整治搬迁工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相结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整治搬迁工程“摸清底数、打非治违、全面登记、完善标准、对标检查、严格执法、一企一标”的目标任务,全面排查并消除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基本建立,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和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得到巩固。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大幅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应急救援能力,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常态化,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自2017年4月开始至2019年10月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4月)。各村委会(社区),乡直各单位要按照总体要求和综合治理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细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整治阶段(2017年5月—2018年6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7月—2019年8月深化提升)。各村委会(社区),乡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接受区委、区政府适时组织的综合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9—10月)。各村委会(社区),乡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报送乡安委会办公室。

需要搬迁的企业在2017年4月—2020年底前必须完成搬迁、转产或关闭工作。

四、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号),认真组织摸排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燃气经营使用等环节和领域。全面排查工作要做到不留盲区、不漏一户企业,建立完整的企业名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形成“一企一档”。根据排查结果,将企业划分为取缔关闭、转产搬迁、整治提升3类,将企业分类汇总后,报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区人民政府。各村委会(社区),乡直各单位,根据摸底排查情况细化制定综合治理方案。

2. 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并分级,绘制电子分布图,建立数据库。

(二)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1. 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重点管控剧毒化学品和高危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严格落实《云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管理规定》,全过程管控高危化学品流向。

2. 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督促危险化学品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落实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的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施设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实行分级监管。

3. 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整治工程。全面摸清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对非法设立、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条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在居民集中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以及重点保护区等区域内的化工企业,2020年底前原则上必须完成搬迁、转产或关闭。

4.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落实各部门、各企业责任,提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门槛,督促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和电子运单制度,严把装卸关,加强日常监管。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适时提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意见,细化政府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

2. 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的职责,强化统筹协调能力。

3. 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

(四)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

1. 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大检查长效机制。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检查标准(简称“一企一标准”)。

2. 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落实力度。危险化学品企业每月开展1次对标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严格整改,相关情况及时在“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上填报。

(五)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 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督促和指导企业制定定期(原则上要求每年至少1次)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定期(每年至少1次)进行更新,并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 认真落实“一书一签”。督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运输及经营单位及时将“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危险特性和处置要求等有关内容及时传递给有关方面。

3. 推进科技强安。大力实施“科技强安”战略,鼓励和推动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装备,继续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新建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从2017年6月1日起,所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加快现有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力争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提升。

4.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力争实现全部危险化学品企业达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进一步落实扶持措施,对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企业换发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时免于提供《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降低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等,引导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 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强化依法行政,每年年初制定执法计划,按照有关要求,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双随机”抽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加大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

6. 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影响较大的一般事故实行提级调查,追究事故企业有关责任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7. 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对照相关要求,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列入黑名单企业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定期向社会曝光;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并作为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确定的重要依据。

8. 严格执行特殊作业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特殊作业现场管理。重点整治动火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的“三违”行为,实行经理(厂长)跟班制度,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和防控,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贯落实作业规范,不断提升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六)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1.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对照相关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2. 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监管效果。

3. 借鉴先进经验,防范重特大事故。大力推广应用化工过程安全管理、风险管理、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先进管理方法手段,鼓励化工企业借鉴采用市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1. 建立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和省级危险化学品登记数据应用系统,形成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能力。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探索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及时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的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

2. 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严格登记,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带仓储)以及其他化工企业纳入登记企业范围,强化变更登记。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1. 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制定更加规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接处警和应急处置规程,建立应急物资调运机制,完善现场处置程序,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技术指导作用,有效防控应急处置过程风险,避免发生次生事故事件,推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应急处置。

2.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有效利用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按照企业投入为主、政府和社会组织投入为辅的原则,将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经费列入规划和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加强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的规划与建设,加大危险化学品应急方面的投入。

3. 强化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型生产企业必须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暂不具备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条件的企业应与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实行有偿服务,逐步建立区域性应急救援网络。规范救援队伍的指挥调度、装备配备和训练考核。有针对性地做好突发危险化学品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配备工作,加强应急处置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4. 加强应急预案建设与管理。建立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衔接和报备制度,加强各部门应急联动,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专家、装备、物资、技术等应急资源底数,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机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切实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要定期开展1次以上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与监管部门相关预案衔接畅通。

(九)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1. 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生产经营、依法安全管理的能力。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经验宣传,深入宣传化工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成效。加强正面主动引导,强化经费保障,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宣传载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拓展宣传途径和手段,增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覆盖面。全面深化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与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

2. 加强化工行业管理人才培训。企业要加强与高校的合作,校企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开设有关课程和编写教材、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积极开办化工安全网络教育,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3. 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鼓励企业与学校合作,采取委托培养、联合办学、短期专题培训和学徒制等多种形式,对新就业人员进行化工及化工安全知识培训,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位专业知识及安全知识培训,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提高安全技能培训,确保从业人员达到岗位技能要求。制定从业人员录用计划,编制化工安全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快培养具有较强安全意识、较高操作技能的工人队伍,有效缓解化工产业人才缺乏的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人民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长任副组长,乡直各站所为成员的丙麻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乡安委会办公室(乡安监站)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调度,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精心组织实施。乡直各站所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三)加强沟通协调。乡人民政府定期听取汇报、调度进展情况,集中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乡直各站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敢于担当、密切配合。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加强日常督查,每季度的第一个月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乡人民政府。乡安委会办公室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不定期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以及联合执法、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和约谈有关负责人等多种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从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和有关部门及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刊、广播、微信等新闻媒体,加强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的宣传和政策解读,进一步增强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自觉抓整改、上水平、促发展。要鼓励有奖举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