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丙麻乡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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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8-5-15_C/2016-1229017
发文机构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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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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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8-01

丙麻乡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丙麻乡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丙政发〔2016〕58号

各村委会(社区),乡直有关单位:

现将《丙麻乡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丙麻乡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日

丙麻乡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津蓟高速“7·0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安发〔2016〕2号)及《隆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隆阳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安发〔2016〕9号)的要求,决定自2016年07月28日至12月31日,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的切实落实,成立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孟继传任组长,副乡长杨隆,副乡长、派出所所长赵明龙任副组长,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单位负责人及各村委会(社区)党总支部(党支部)书记为成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丙麻派出所,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为办公室主任,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领导为办公室副主任,抽调乡综治办、安监站、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为成员,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整治期间相关痕迹资料,规范规档备查。

二、工作要求

按照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实施方案、任务部署、隐患排查整治、总结检查等重点工作环节,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重拳整治、严肃惩处,上下联动、不留死角,彻底排除我乡重大安全隐患,从严惩戒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我乡今后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客运、危化品运输和校车道路交通事故。

三、时间及任务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12月31日。

(一)结合方案及工作任务,开展自查。各村(重点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方案的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将本方案要求传达到每一户道路运输企业,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并督促企业将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于8月10日前上报丙麻派出所。

(二)开展摸排、建立清单。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和管理权限。由乡安监站牵头,组织乡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在8月15日前全面摸清辖区内“两客一危”车辆及运输企业、校车、农村微型面包车以及“营转非”客运车辆底数及安全状况,建立台帐,实现目标化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实施隐患整治。

(三)抓实督查、推动落实。各村(重点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督查检查重点和措施要求(附件),充分发挥部门专项检查、和政府综合督查的作用,全面实施督查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8月、11月分两次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总体评价。12月份,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一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此次督查检查总体评价将作为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整治重点及措施

(一)开展客运车辆及驾驶员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重点:1.客运包车手续是否规范齐全有效,客运车辆是否具备营运安全技术条件;2. 融资挂靠车辆是否存在“只包不管”“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等行为;3.车辆技术性能及随车安全设备是否安全可靠,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应急出口不畅、车辆失检失修和三角木、逃生锤、灭火装置等安全设备缺失或失效等问题;4.客运车辆及驾驶员是否存在违章违纪行为,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夜间停车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严重交通违法、违反动态监管制度和疲劳驾驶等行为;5.对客运行业“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和安全教育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客运车辆安全带是否齐全有效、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教育制度是否健全、客运车辆发车前是否开展安全承诺活动和企业是否向社会公布了“五不两确保”监督电话。

整治措施:由乡安监站牵头,乡综治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乡公路管理所配合。1.结合“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立即对道路客运车辆进行全面清理,逐车逐线对客车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2.对存在“只包不管”“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等行为的道路运输企业,坚决依法处罚;3.发现车辆技术性能及安全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和驾驶员违章违纪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路运营;4.对不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和管理动态监控平台的车辆及企业,依法依规处罚;5.督促运输企业合理安排班次,确保驾驶员按照规定时间休息,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此项工作8月16日前完成。

(二)开展校车专项检查

整治重点:1.校车管理制度是否健全;2.车辆性能及随车安全设备是否合格齐备;3.派车审批、备案环节是否规范;4.校车道路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处理及时,并认真汲取教训;5.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6.学生春游包车要进行严格的审批备案。

整治措施:由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心学校)牵头,乡安监站、乡综治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乡公路管理所配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进行检查,严肃查处管理混乱、车辆隐患排查不及时不彻底、派车审批备案不严格、车辆道路违法违规处理不及时、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如无校车的要书面上报目前学生出行方式,并注明无校车。此项工作8月20日前完成。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检查

整治重点:1.检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2.检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是否具备资格条件;3.排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条件;4.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试用电子运单系统;5.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

整治措施:由乡综治办牵头,乡安监站、派出所交警中队、乡公路管理所配合。1.以全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公司、人员、车辆为检查重点,突出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关,紧盯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的年检、质检符合标准等隐患源头,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技术条件的企业,督促限期整改,暂停经营业务,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依法吊销相应的经营许可。此项工作8月20日前完成。

(四)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联合检查

整治重点:1.检查客运企业履行客运车辆动态监管职责、落实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以及对问题企业的处罚情况;2.有无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违法行为;3.有无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违法行为。

整治措施:由乡公路管理所牵头,派出所交警中队、乡综治办、乡安监站配合。1.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反动态监控管理规定的“两客一危”企业和从业人员;2.车载监管终端不在线、终端损坏未修复或使用不正常的客、货、危货运输车辆,一律严禁安排相关运输任务;3.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将多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相关企业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对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专项整治期间,此项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每月15日前开展一次。

(五)开展农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整治重点:小(微)型面包车、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驶报废或未参加定期检审车辆上道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措施:由乡综治办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1.大力推进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建立健全“五个一”防控体系,贯彻落实省政府临沧现场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五小”工程建设;2.启动农村劝导站,落实劝导员,加强重要通道、重要路口和危险路段的定点值守;3.派出所交警中队牵头,联合乡综治办、乡安监站和农机等部门要抽调人员和装备,投入到县乡道路的路面巡逻管控;4.加强日常对辖区道路的巡查管控,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针对农村地区“五类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按照“路面巡逻、街天布控、卡点查处”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乡农机站等部门执法力量,组成执法小分队,突出节假日、赶集、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开展突击行动,严查过往“五类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对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整治重点:对历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记录突出以及严重违反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的“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

整治措施:由派出所交警中队牵头,乡安监站、乡综治办、乡公路管理所配合,每月组织一次客运车辆驾驶人员及客运站负责人安全学习会议,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七)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整治重点:1.认真开展“五不两确保”承诺,强化司乘人员应急处置和自救能力教育培训,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安全知识;2.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津蓟高速“7.0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警示宣传。

整治措施:1.由乡安监站、派出所交警中队、乡综治办牵头,督促所有道路客货运企业和客运站认真开展“五不两确保”承诺,强化司乘人员应急处置和自救能力教育培训,并利用车载视频、电子显示屏等播放乘车安全须知;2.由乡丘北经验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重点时段设立劝导点,动员乡、村组干部驻站守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检查劝导和宣传教育;3.由乡安监站、乡综治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乡公路管理所等部门依托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手机短信平台、微信等平台开展对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津蓟高速“7·0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专题警示。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每月发布一条交通安全宣传内容的信息。4. 按照乡丙麻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一盯一、一帮一”监管措施的通知》(丙政发〔2016〕27号)要求,在8月20日前对所监管客运车辆及微型车驾驶员人面一次,结合两起严重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并按要求左好痕迹资料,8月30日前上报乡综治办(做到有文字有图片)。5. 各村结合本村实际,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每月开展一次对本村驾驶人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并做好痕迹材料,每月20日前上报乡综治办(做到有文字有图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乡党委、政府领导为分管挂钩村的责任领导,每月督查分管部门及挂钩村组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乡各级主要领导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安排、亲自部署、带头落实,及时细化工作任务,按照本方案要求有力有序推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深入检查。要坚持“四不两直”,暗访与明查、严惩和曝光违法行为相结合,紧盯道路交通安全重点车辆(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重点关口(出站和上路关、动态监控关、路面检查关)、重点时段(节假日、赶集、民俗活动和周末)和重点部位(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进行督查检查。

(三)强化整改,铁腕督办。企业自查发现的隐患,由行业监管部门督办整改,不作处罚依据。对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书面交办(见附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坚决予以媒体曝光,并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不听监管指令,不认真整改问题和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上限处罚;对存在政令不畅、监管不严、隐患整改不认真等问题的村及相关部门,要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落实责任,治防结合。要按照“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不督促整改就是渎职”的要求,严格落实督查工作责任,狠抓除患排查整治。同时,各村、各部门要督促所有运输企业认真研究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针对山体滑坡、道路垮塌多发以及车辆技术状况容易出现问题等情况,完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灾害天气条件下的抢险救灾演练,提高防范能力。

(五)及时沟通,加强反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定期汇总梳理检查抽查情况,及时乡政府安委办集中反馈。乡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摘转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通报批评进展慢、效果差、边整治边出问题的单位。

各牵头单位负责做好工作痕迹资料,按时上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丙麻派出所)。“一盯一、一帮一”见面材料上报乡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