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丙麻乡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68-5-30/2016-1229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6-07-26

丙麻乡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印发

丙麻乡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丙政发〔2016〕41号

各村委会(社区),乡直有关单位:

《丙麻乡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丙麻乡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6日

丙麻乡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隆阳区2016年政府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6﹞118号)要求,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区政务公开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 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 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二、组织机构

调整充实丙麻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各小组均有具体办公人员。

三、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外,都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府、各村委会(社区)、乡直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和内部公开事项。

(一)主动公开事项

1. 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乡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各村委会(社区)、乡直各单位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具体制度;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本行政区域经批准的集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2. 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低保生活补助金、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政府实事工程的建设、管理及完成情况;水利开发及利用前景。

3.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乡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的方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乡人民政府、各村委会(社区)、乡直各单位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办公地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以及监督救济途径等情况;乡人民政府、各村委会(社区)、乡直各单位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政府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其执行情况;政府机关负责人人事任免情况;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开的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纪律,执法对象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执法的结果。

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6. 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内部公开事项

政府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在干部职工中公开。

(三)免予公开的内容

1. 属于国家秘密的;

2. 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 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 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主体

乡党委、政府,各村委会(社区)、乡直各单位;学校、医院以及企业等公用事业单位也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

五、公开方式

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完善政府运行机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推行村务和财务公开以及促进反腐倡廉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府网站、政务专栏、印发办事小册子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各村委会(社区)、乡直各单位要继续推广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专刊等公开方式,并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要求,重点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政情通报制度、政务公示制度、意见征集制度等。积极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做到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公开,并根据群众要求,实行事前、事后公开。

六、公开程序

凡需乡统一公开的重大政府事项,由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后,经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乡直各单位、企业需公开的信息,由各单位领导小组审定,报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公开;各村委会(社区)需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村委会(社区)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再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要公布方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修订完善后,再正式公开。有些重要事项,如政府财政预决算等,要经过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再予公开;政府的重大决策、干部的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经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