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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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7-1-/2022-0127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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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1-27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规定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yang.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永昌街道兰城路584号,电话:0875-3067000,联系人:朱庆蓉,电子邮箱:lyqjsjbgs@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隆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的函》等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采取积极措施,通过调整充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等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340条,公开内容涉及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权责清单、三公经费、单位预决算、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住房保障、行政审批事项等各个方面。所有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存在信息虚假、信息出错或不完整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股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21,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实行政府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四)平台建设情况。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无独立门户网站,依托隆阳区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做好平台目录与数据维护,根据要求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截至目前,按照要求共编制了3大模块,14小项公开栏目,坚持以数据化为标准、信息化为手段,以“清单式”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和边界更加清晰,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健全机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各职能股室工作职责,配备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操作二是完善机制。编制并公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2021年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主动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受理机构、处理程序;明确监督方式和程序。三是加强考核。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各股室目标考评,完成情况与年底评优挂钩,从制度层面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实施。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严格规范公开程序。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实行一事一审,一事一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重点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泄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七)咨询处理情况。严格执行《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质效的通知》(隆住建发〔2019148)2021年度共接到政府门户网站留言22件、12345政府热线交办事项234涉及内容主要是物业小区管理、保障性住房管理、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等。依据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受理的咨询进行了妥善的回复和办理,使咨询的群众得到了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部分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也需加强。为此,我们将采取措施积极改进,2022年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条例》和各级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强化公开意识;三是进一步督促重大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及时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应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