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考期间环境噪音控制及秩序管理工作的通告
- 索引号
- 01525767-7-/2022-0615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西邑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6-15
西邑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考期间环境噪音控制及秩序管理工作的通告
2022年保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6日至6月19日举行,本次考试西邑乡共设置一个考点,位于保山市第九中学。为给保山市第九中学考点的考生营造安静和谐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西邑乡将于6月15日至6月19日期间在考点范围内实施环境噪音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环境噪音控制
1.考点周围800米内停止一切影响考生休息和考试的建筑施工作业;
2. 禁止各类商铺使用高音扩音设备播放音响或采用其它发出高噪音方式招揽顾客;
3. 禁止与中考无关的宣传车辆、高音喇叭和大功率音响靠近或路过考点;
4. 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向外播放音乐;
5. 禁止露天娱乐集会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6.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噪声污染;
7. 禁止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二、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1.考试期间,禁止无关车辆进入考点;
2.考点附近严禁随意泊车和鸣放喇叭;
3.严禁在考点附近路面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确保道路畅通;
4. 送考车辆或途经车辆请自觉服从交警指挥。
三、加强考点周围治安环境与食品安全管理
1. 派出所、综治办要加强治安环境治理工作,禁止流动人员和其他社会闲散人员与考生接触;
2. 交警中队要加强考点周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确保交通秩序畅通;
3. 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考点周边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考试期间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4. 卫生院要加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5. 供电所负责保证考试期间考点的正常供电,三益公司负责保证考试期间考点的正常供水;
6.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好考试秩序。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广大群众可向西邑乡人民政府投诉、反映。投诉电话:0875—2874017。
2. 对拒不执行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西邑乡人民政府将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3. 由此给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此件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