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交通运输局主要工作职责和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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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0-1-/2018-022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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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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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8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主要工作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具体政策措施,并按照省、市、区的统筹安排,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路政管理、公路养护和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新(改)建公路、桥涵、航道、渡口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质量监督;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监督和使用。

(三)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养护,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四)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及航道管理工作;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码头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区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区渡口、水上游乐点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抢险救灾重点物资、战备物资和紧急物资运输。

(六)管理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工作;抓好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畅通交通运输人才流通渠道,抓好交通运输人才引进、交流、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培训和技术引进工作。

(七)负责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情报和咨询服务。

(八)研究制定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定额和规范;组织科技攻关,推广、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负责归口的交通工业产品认证和技术监督。

(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业的价格、财税、规费、信贷、劳动工资等方面宏观调控措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并对其进行资质认证、审批、申报等管理。

(十一)负责协调和处理跨县区、跨州市关交通运输及建设事项。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内设10个机构(隆阳区地方海事处为副科级机构,其余9个为股级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基本建设管理股、综合规划股、资产财务股、运输管理股、安全监督股、路政管理股、交通战备办公室、地方海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