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2-6/20240522-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金政发〔2024〕28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5-22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4〕1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云办通〔2024〕25号)要求,结合金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利用2年时间,在全乡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隐患问题,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窗)、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坚决清除妨碍消防车通行和消防救援的障碍物,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2024年6月底前,完成餐饮、公共娱乐、宾馆饭店等大众消费场所门窗障碍物拆除;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以及多业态经营场所门窗障碍物拆除;2025年6月底前,完成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门窗障碍物拆除。
二、任务措施
(一)全面排查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状况。
1. 社会单位开展自查。各村、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全面发动行政区域内社会单位对照《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技术指南(试行)》(见附件1),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彻底清理通道、楼梯上摆放的可燃物、杂物,增设紧急逃生窗口,在消防车通道上增设标线、标志和标牌,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责任部门:各村,乡消防工作站)
2. 行业部门开展排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召开本行业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现场会,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组织本行业领域单位集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建立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清单(见附件3),摸清隐患问题底数,充分发挥条线监管作用,督促整改隐患问题。乡党政办负责各类民族宗教活动场所;经济发展办负责涉及工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心学校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社会事务办局负责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并配合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的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娱乐场所、旅游行业单位场所;卫生院负责卫生室(含医疗美容场所)、托育机构;消防工作站负责对相关行业部门有关人员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检查重点、整治技术的培训。其他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按照“三定”规定和消防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有关工作。(责任部门:各村、党政办、经济发展办、中心学校、社会事务办、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卫生院、消防工作站、各村民委员会)
3. 基层组织开展排查。各村、消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坚持“属地原则”,切实履行好本行政区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压实各方职责分工;做好“九小场所”自查自改工作,组织基层力量开展常态化排查。对于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并记录存档;对于问题严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登记并建立排查整治清单(见附件3),明确专人负责动态跟踪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消防工作站负责分类分批组织对各村民委员会基层力量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并对在“六熟悉”工作开展中发现的突出隐患问题,及时书面报告乡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各村,消防工作站)
(二)严格整治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
1. 加强部门整治力度。各村、消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消防“生命通道”火灾隐患的动态属性,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要定期组织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工作检查,采取不定时抽查等形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坚决督促整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消防工作站、金鸡派出所、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配合负责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上的各类障碍物和违规停放车辆。自然资源所、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配合、消防工作站、综合行政执法中心要加强联合执法,会同各村常态化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防盗网等固定障碍物。乡人民政府按照消防赋权事项,组织消防工作站依法查处权责范围内消防“生命通道”存在的违法问题,执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火灾风险隐患整治联动工作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形成合力整治突出隐患问题。(责任部门:各村,自然资源所、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配合、金鸡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消防工作站)
2. 依法惩治违法问题。各村、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特别是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窗)、铁栅栏、广告牌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坚决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多次违法拒不整改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部门:各村,经济发展办、金鸡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配合、消防工作站)
(三)强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宣传教育。
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站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发动群众举报身边火灾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消防工作站要制作《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通告》和“生命通道”火灾典型案例专题片,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基层组织上门入户做好群众工作,讲清火灾风险和法律责任。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要积极参与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集中曝光突出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各村,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消防工作站)
(四)建立治理消防“生命通道”长效机制。
各村、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纳入本级工作治理,切实发挥综合治理效能。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配合要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对项目消防车道设计、施工、验收进行严格把关;指导督促个村民委员会及时发现、劝阻、报告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执法中心要强化源头管控、严格审批,禁止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窗)、铁栅栏、广告牌等的障碍物,负责按照属地管理规定的权限,配合各村民委员会和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配合、消防工作站等部门依法组织拆除已认定违规设置的障碍物。消防工作站要将“生命通道”作为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力度,组织消防救援站结合日常熟悉演练同步开展“防消联勤”。(责任部门:各村、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配合、综合执法中心、消防工作站)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5月10日前)。各村、乡直各部门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发布通告,明确整治范围、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5年6月底前)。各村、乡直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年度整改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逐年推进整治攻坚。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各村、乡直各部门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逐步健全完善保障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分管副乡长任组长,消防工作站站长任副组长,经济发展办、中心学校、民宗办、社会事务办、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配合、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卫生院、金鸡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金鸡乡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消防工作站,由消防工作站副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并成立由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乡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村、乡直各部门要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要综合运用执法查处、媒体曝光、舆论监督、信用监管等措施,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监管执法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严格督导问效。乡人民政府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纳入乡综合考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检查重要内容,加强日产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材料报送。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推动此项工作,摸排本辖区或行业领域存在此类隐患的单位,积极统筹开展工作,形成治理工作底数清单,制定工作开展计划,逐一推进落实,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根本改善。、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