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金鸡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2-6/20230316-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3-16
2022年10月底,省安委办对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估。为切实抓好总结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要求,结合金鸡乡制定实际整改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各级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举一反三,强化措施,狠抓问题隐患整改治理,积极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改内容及整改要求
(一)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1. 2020年1月至2022年11月,全市统计安全生产事故157 起,死亡人数165人,其中道路运输、建筑施工、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多发,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持续高发,年均死亡10人,约占全市年均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18.1%左右;道路运输事故总量居高不下,占全市年均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70.3%以上;金属非金属矿山、轻工、金属冶炼、建材等领域时有亡人事故发生。建筑施工、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要求:
1. 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将其纳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宣传重点,乡党委每半年至少1次、乡政府每季度至少1次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
2. 以2022年度事故总量占比高的道路运输、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多个行业领域,以及重大安全风险较为突出的危化品、烟花爆竹、消防、工贸、城镇燃气、自建房、旅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对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滚动排查,集中整治攻坚,做到排查发现、建立台账、挂牌督办、整改销号的全流程系统性治理,坚决防范群死群伤事故。
3. 事故多发领域监管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含各类安全事故情况)和警示教育,针对存在问题研究问题解决对策,强化监管,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党政办、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安全责任落实仍需强化
基层部门、行业企业在抓安全责任落实上还有差距,投入精力不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有关工作协调沟通机制尚未理顺。一些地区、行业,尤其是基层单位,有关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不够深入,工作推进停留转发文件上,投入精力不足,一些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缺乏深入思考,没有很好地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措施,不注重研究解决根本问题,组织检查多,发现问题少,一些问题反复整改但依然存在,建章立制不足,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涣散、投入不足;企业负责人当甩手掌柜,安全管理层层衰减;执行规范标准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隐患排查治理形同“打卡”。
整改要求:
1. 严格落实我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76项任务清单,指导工作开展。
2. 进一步细化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单位和领导干部、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健全全员安全责任链条。
3.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乡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强化执法工作条件保障。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
4. 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综合运用停产停业停工等多种行政处罚手段,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对不放心企业、不放心单位,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督办、考核、线索移交等措施,推动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5. 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传工作,多轮次、多批次部署,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部门(车间)负责人、班组长及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规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乡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主体
(三)安全风险防控任务依然艰巨
1. 全市烟花爆竹销售流通烟花爆竹产品合格率不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整改要求:强化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规范批发、销售流通环节安全监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
2. 保山境内中缅油气管道存在高后果区66处,群众安全意识淡薄,第三方破坏时有发生,管道沿线自然灾害风险突出。
整改要求:
(1)加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指导管道企业对油气长输管道开展评估治理。
(2)健全高后果区等高风险区域管控政企联动机制,常态化排查整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
(四)城市安全保障水平还需提升
1. 居住场所电动车停放、充电不规范,私家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尚未根绝,需要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
整改要求:
(1)全面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全力解决全乡火灾防控量大面广、潜在风险持续攀升、消防基层基础薄弱等问题。
(2)持续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紧盯仓储、养老院、医疗机构、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3)加快“一队一站”建设,强化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加快落实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工作机制等,争取尽早建成,早日见效。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
2. 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多发,约占全市年均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18.1%左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建筑施工行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等相关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不够,全市企业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制度化还需加强。
整改要求:
(1)持续开展公路、电力、水利、房屋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防坍塌、防坠落行动,严格管控“危大工程”以及高风险作业环节,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2)强化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对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等法律法规强化宣传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村建中心、各项施工项目对口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乡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坚持举一反三,对照整改责任清单全面自查,切实完成整改。于2023年3月17日前在所属行业领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未能立即整改落实的,要明确整改责任、时限、措施、要求,压茬推进落实,严格闭环管理。
(二)乡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于2023年3月18日前将整改落实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乡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