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4-2/20231202-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2-02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板单位:
为贯彻落实《隆阳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隆巩固振兴组办﹝2023﹞26号)文件精神,统筹开展好板桥镇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防致贫返贫动态监测工作(11月4日至13日)
(二)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础信息采集更新(11月5日至13日)
(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信息采集录入(11月5日至18日)
二、方法步骤
(一)工作部署。开展工作前,各村(社区)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部署动态管理工作,成立动态管理小组,形成部署会议记录放入档案中。
(二)信息采集与录入。各村(社区)结合实际,组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进村入户采集相关信息。11月18日前,完成“全国信息系统”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变更、新增识别等人口信息动态调整工作,同时完成“省收入系统”收入和措施落实情况的录入工作。
(三)收入核准。11月25日前,各级会对录入“省收入系统”的收入信息进行数据比对、逐级审核,分析研判四个季度收入分布、四项收入占比、收入下降对象、低收入人口等情况是否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匹配;对问题数据、异常数据推送,镇、村对信息核实核准,修改完善。
(四)信息数据审定。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二)确保数据质量。要严格规范工作流程,“两不愁三保障”和年度收入等重要信息需经农户和信息采集员“双签字”确认,并做好纸质台账。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数据采集质量,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中共板桥镇委员会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