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板桥镇2023年自然资源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4-2/20230516-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板政发〔2023〕21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5-16
关于下达板桥镇2023年自然资源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切实做好2023年自然资源各项重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耕地保护工作
按照区级整改方案的相关要求,在查清地块种植属性、流出类型及具体面积的基础上,逐图斑分析拟定具体整改措施及方案,结合当地农时节令,在5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整改恢复任务的30%,至6月底完成70%,至7月底完成90%,至8月底完成95%,9月底基本完成整改恢复任务。
二、其他重点工作
(一)“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推进情况。一是2021年编制任务10个村(社区)已提交规划成果,已通过省、市、区级专家审查,已完成上图入库任务5个村(社区)。二是2022年编制任务14个村(社区)已提交规划成果,已通过省、市、区级专家审查,11月底以前完成上图入库任务7个村(社区)。三是2023年编制工作技术单位已确定,正在开展前期调研工作。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加快推进3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已进场施工的3个项目,要在4月30日前全部完工,6月底完成初验。二是加快推进搬迁避让安置点建设,4月30日前完成板桥镇阿家村安置点“三通一平”等工作,5月30日前指导督促群众完成建房,确保6月30日前搬迁群众能够如期搬迁入住。
(三)加快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23年10月底前,板桥镇需完成32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27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完成率84.38%。下步需要负责做好项目区的宣传动员、土地权属调整、矛盾纠纷调处、项目实施后的移交管护工作,积极参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全过程,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耕地保护宣传引导。将农村乱占耕地“八不准”、防止耕地非农化“六严禁”、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五不得”等法规政策宣传到家家户户,提高公众耕地保护意识,凝聚耕地保护合力。
(二)抓牢抓实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和系统思维,综合考虑地块流出类型、农业生产条件、群众恢复意愿、增收致富路径等因素,逐图斑研究,对症下药,分类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方案,逐块销号。
(三)“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管控耕地变化情况,对违规流出耕地早发现、早制止、早恢复,以“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四)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请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请各村(社区)对照附件1-8工作内容,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推动落实情况报镇自然资源所。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9日
(此件删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