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云南省公益性创新创业示范项目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4-2/20230203-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板政发〔2023〕5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2-03
关于申报云南省公益性创新创业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板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报云南省公益性创新创业示范项目的通知》要求,拟组织各单位申报公益性创新创业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双创项目)。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申请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双创项目,建设主体可为各村(社区)委员会、园区、农村合作社、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各行业龙头企业等。
二、建设范围。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及房产资源,建设服务重要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服务平台;兴办创业苗圃、创业咖啡厅、创新工场、创业社区等各类服务载体。
三、服务对象。双创项目应为大学生(含毕业生)、农民工、返乡人员、退役军人、妇女及其他各类创新创业群体提供研发、生产、经营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等共享设施,系统的创新创业培训,政策、法律、知识产权咨询,投融资对接和市场推广等方面公益性创新创业公共服务。
四、支持方向。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仅用于双创项目的基础设施扩建、改建等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仅支持计划新开工或续建的双创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1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