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4-2/20230412-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板政发〔2023〕17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4-12
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板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各级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扎实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下同)稳岗就业促增收重点工作。根据《隆阳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隆巩固振兴组办﹝2023﹞4号)文件要求,特印发此通知。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区2023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的目标,深刻认识稳岗就业形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高质量推动“提升就业组织化程度增收、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增收、打造劳务品牌增收、扩大省外就业规模增收、提升就近就业质量增收、增加有效就业时长增收”等“六个增收一批”重点工作的落实,确保完成以下目标:
(一)实现2023年全镇脱贫劳动力就业1000人,脱贫劳动力省外就业人数150人。
(二)实现完成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300人。
(三)实现脱贫人口人均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度增长不低于18%。
二、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提升就业组织化程度增收一批。进一步做好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劳务对接、招工招聘等工作。摸清就业意愿,乡村振兴办要组织发挥好基层干部特别是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各村(社区)在精准摸清有外出务工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底数基础上建立清单,每村建立“四个清单”,即“劳动力身体状况清单、外出务工情况清单、技能特长清单、就业意向清单”,大力推进“红色劳务”,提高脱贫劳动力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社保中心要进一步强化用工岗位和脱贫劳力就业意愿匹配工作,开展针对性岗位推送和组织输出,扎实推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春风行动”,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等方式,提升脱贫劳动力向更高薪酬、更稳定岗位转移就业。各村(社区)每年3月、10月完成两次劳动力就业信息统计、农村劳动力系统和全国防返贫信息系统数据更新。每周各村(社区)将乡社保中心整理的岗位信息及时推送到村到户到人。〔牵头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二)扩大省外就业规模增收一批。围绕实现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150人,扩大省外就业规模。加大省外输出规模化、组织化程度,通过政策宣讲、劳务对接、招工招聘、信息推送、务工建议等帮扶措施,做好就业指导,组织动员更多脱贫劳动力到省外更优质岗位就业,提高就业质量,落实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政策。由社保中心负责具体业务办理,由乡村振兴办将外出务工交通补贴项目纳入当年度项目库内容并由衔接资金予以保障,在10月份前完成当年一次性外出务工补贴兑付。〔牵头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组织办、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三)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增收一批。深入实施“技能云南”行动,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促进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工作岗位、支持返乡创业、助力脱贫增收的重要抓手,围绕我乡“肉牛养殖”“蚕桑种养植”“核桃加工”等重点发展产业,开展实用性强的技能培训,通过强化劳动力的行业竞争力,提高劳动力就业质量和就业收入。2023年预计开展各类培训6500人次以上,其中技能培训以800人的目标,开展“人人持证、技能致富”行动。〔牵头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组织办、民政办、乡村振兴办、农业服务中心、水管站、宣传办、卫生院、林业服务中心、妇联、工会、残联、各村(社区)〕
(四)提升就近就业质量增收一批。大力推行“以工代振”促增收,充分利用好各级各类资金支持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协调辖区内重大项目实施企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带动当地脱贫劳动力就业。发挥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确保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不低于上年度规模,按时足额发放补助。〔牵头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各村(社区)〕
(五)打造劳务品牌增收一批。结合板桥镇实际,通过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岗位推荐等方式,提高劳务产业规模化、组织化、品牌化,带动更多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积极挖掘本地能工巧匠、乡村手工艺人资源,组织认定一批乡村工匠,鼓励他们结合实际创办企业、领办特色产业,带动脱贫劳动力就近就业。积极开展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带动当地脱贫人口创业就业。〔牵头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组织办、乡村振兴办、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六)增加有效就业时长增收一批。围绕第一季度完成年度就业目标的90%以上4月底全部完成,做好转移就业工作。第一时间启动就业帮扶工作,开展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招聘活动,用好政府救助平台、云南省求职服务平台、“保山掌上”就业小程序等平台,提供就业服务,及时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适合的培训项目,帮助脱贫人口尽早就业,增加有效就业时长,获得更多工资性收入。紧盯重点人群,聚焦易地搬迁安置点、返乡回流、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采取一对一、人盯人等措施,做到应帮尽帮、早转快转、应转尽转。做好稳岗就业跟踪服务,及时掌握脱贫人口务工时间、就业分布、就业意向、岗位稳定性等信息,对就业不稳劳动力第一时间启动帮扶,帮助其稳岗、转岗再就业。〔牵头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工作要求
(一)履职尽责整合资源。乡村振兴办要做好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工作,将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政策措施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优先保障。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牵头抓好政策落实、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深入推进劳务协作。农业服务中心要推动乡村地区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组织办要将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情况纳入驻村队员考核,强化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压实驻村队员就业政策宣传、澄清底数、岗位推荐等工作责任。财政所要加强资金调度,对就业帮扶予以支持,及时足额兑付相关补助资金。其他相关站所要结合各自职能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精准帮扶和政策保障。将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促增
收工作作为就业工作的重点内容,同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和全镇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各村(社区)全面落实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做好就业跟踪保障,帮助解决就业困难。强化政策保障,全面落实好就业补贴补助等政策,确保相关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加强权益维护,做好留守家庭关心关爱工作,让外出务工人员安心就业。
(三)建立健全动态监测调度工作机制。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乡村振兴办要建立健全动态监测调度工作机制,实行周监测、月调度、季通报,加大对就业规模、任务进度、数据质量等的监测调度通报。各村(社区)要做好就业信息收集、核实、录入等工作。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