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4-2/20240822-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2024〕—11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8-22
关于做好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
为切实加强板桥镇生态文明建设,补齐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全面提升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确保已建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效益,避免闲置浪费,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举一反三,继续深入开展问题排查,真正把突出问题整改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排查生活污水治理情况,以农户为单位,对全镇31 个村生活污水产生情况、畜禽粪污产生情况以及收集运维情况、处理效果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配套管网建设情况、运维管理、效益发挥等方面全面排查农村改厕污水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衔接情况、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粪污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形成“一村一档”,为稳步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数据支撑。
二、工作内容
开展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入户排查。对镇区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畜禽污水治理情况等开展详细排查。排查内容应包括:村庄基本情况、污水产生及处理情况、设施基本情况、运维管理、效益发挥等方面,具体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和处理模式不同分类开展:
(一)镇区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排查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排查
(三)畜禽污水治理情况排查
三、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8月12日—8月23日)
(二)全面排查(8月24日—9月15日)
(三)成果汇总(9月16日—9月30日)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村加强排查整改,对照农村改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要求,进行逐项排查登记。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如村庄三格化粪池存在问题,要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等,要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方案,实行限期整改,对账销号。
(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村要协调好各小组长、党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确保排查整治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数据真实可靠,为上级决策部署提供依据。
(三)充分利用现有数据,实现共享互用,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检查工作内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农村污水治理成效专项排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同时,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