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对2名未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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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83429-4-/2021-1223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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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2-23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对2名

未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

通报

 

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全区疫情形势总体稳定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于20211223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检查、企业公共场所疫苗接种查验以及高风险地区入隆人员排查工作。

通过检查,发现2名公司员工存在以下问题:员工杨忠星、金德强未按疫情防控规定佩戴口罩工作。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开具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警告。并要求企业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自检自查,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所有企业职工(包括企业长期在外地的工作人员)应接尽接,做到除禁忌症外全员接种。同时,继续做好公共场所疫苗接种查验,严格落实扫码、查验、登记以及高风险地区入隆人员排查工作,如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隆人员,主动向社区以及主管部门报备,并开展1次核酸检测,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隔离,结果阴性后可以自由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