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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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83429-4-/2020-040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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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7-05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为便于社会了解、促进落实,现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区民营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的通知》(云办发〔20174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的通知》(保办发〔20189号)号文件精神,结合隆阳实际,制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

在省、市10条措施的基础上,结合隆办发〔201723号和隆政发〔201769号文件,结合隆阳实际调整充实了部分政策措施,将市级10条措施第五条中的推进双创工作并入区级10条措施的第一条,将区级10条措施的第五条确定为“激励引导企业开展市场融资”。

第一条:加大对创新型、科技型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创新型民营企业发展的资金扶持支持力度,争取并落实新纳入统计的规模企业、有一定研发经费投入的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奖励补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专利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贷款力度通过“助保贷”、“鑫农贷”、“银政担”(税保贷)解决企业融资问题;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推进“双创”工程建设,对省级认定的创新创业基地给予奖励。

第二条: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根据省、市制定的民间资本投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支持民间资本平等进入清单外的所有行业和领域。积极开展PPP项目推介,全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对纳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库的PPP项目给予激励奖励

第三条:加快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融合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市级相关政策,落实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规范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企业上市,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在园区重点引入的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农产品加工、新材料、新能源、物流等重点产业发展方面,支持国有资本通过51+49”的模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第四条:降低民营企业成本。切实贯彻落实省、市级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和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相关措施。引导企业采取“51+49”混合所有模式、“30+37”电价优惠为民营企业发展减负松绑。推行“多证合一”改革、登记全程电子化及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及应用,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强化隆阳园企业用工扶持,并落实相关补助。

第五条:激励引导企业开展市场融资。全面贯彻落实企业上市、挂牌、债券发行的相关奖励补助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上市、挂牌,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企业上市或挂牌前的股份制改造及辅导培育工作。

第六条:完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积极争取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隆阳区中小微企业的支持。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进一步增强隆阳区融资担保公司实力,通过使其注册资本达到2亿元以上,财政安排1800万元风险补偿金,为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提供担保支持。

第七条:落实民营经济发展财税政策。设立区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对全区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以及进出口民营企业给予奖励扶持。奖励全区现有的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四大类行业的重点企业。奖励当年进行对外贸易备案登记,年内实现1000万美元进出口业绩的区内企业、本地产品出口100万美元的企业、当年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上且总量排名前3名的企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第八条:培养造就优秀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加大对全区规模工业企业、民营“小巨人”企业、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主要出资人、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和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培训力度。积极推荐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推动民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建立招商引资人才激励机制。落实省级、市级产业建设领军人才的经费补助。

第九条:加快招商引资示范区建设。充分利用51+49”股权债权、“10+3”投融资、“5+8”标准厂房租购、“30+37”电价优惠、“5+5”购房扶持政策,“1+5”共享发展。积极用好市场化招商、产业招商、代理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等模式的奖励政策。打好“大物流牌”;做精、做特农特产品、生物制药和“康养、休闲”全产业链的“大健康产业牌”,力争将全区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由0.83:1提升到1:1。实施园区配套建设提速工程,把园区打造成全省新能源和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园区。

第十条:加强民营经济工作组织领导。调整完善隆阳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以上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区委、区政府每年召开12次民营企业座谈会,畅通联系民营企业渠道,完善区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制度。构建规范有序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进一步改进各项服务。建立招商引资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和招商引资联席会议机制。

(二)《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

为进一步改善和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隆阳区的10条措施,除删除了本级无法实施的相关措施外,其他均遵照省、市10条制定。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