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制度

索引号
58483429-4-07_Z/2018-0416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4-16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政务信息工作

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我局各股室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发挥政务信息服务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并加强我局对各相关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我局政务信息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三条  我局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的领导工作;政务信息工作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工作,研究、指导、部署和组织具体考核事项。

第四条  考核对象主要是我局政务信息工作的各相关股室。

第五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各股室提供的政务信息数量;

(二)各股室提供的政务信息质量

(三)各股室对提供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的情况;

(四)各股室提供的政务信息被采用的情况

(五)各股室关于信息约稿或信息调研任务的完成情况;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与政务信息工作相关的事宜情况。

第六条  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每年1-12月为一个考核年度,采取按照考核计分标准(包括基础项计分标准、加分项计分标准和分项计分标准)来打分的方式进行。

  基础项计分标准

基础计分按各股室提供信息条数计分,即提供符合信息报送要求的信息,每条计2分,最多计分60分;

  加分项计分标准

(一)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普刊)采用的,每条加5分

(二)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专刊)采用的,每条加10分

(三)按时按质完成信息约稿任务或信息调研任务并被采用的,每条加15

(四)被国务院办公厅或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采用的,每条加20

  分项计分标准

(一)未能按时按质完成信息约稿任务或信息调研任务并被采用的,每条(次)扣10分

(二)重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每条(次)扣15

(三)存在泄密、明显抄袭、内容严重失实,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条(次)扣20分。

  考核计分方法

最终得分=基础项分数+加分项分数-扣分项分数。

十一  我局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股室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的情况,做出最后评定,并对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分数排名在前三名的,评为“年度信息工作先进股”,在单位年度总结大会上对这些股室给予表彰,在年度绩效考核“政务信息工作”栏目中,对相应股室信息工作人员给予好评;

)对多次未完成约稿任务信息调研任务的,取消年度评选信息工作先进股室的资格

(三)对排名靠后的3个股室进行通报批评,对政务信息工作不重视股室,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约谈程序

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