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领导同干部群众谈心制度
- 索引号
- 58483429-4-07_Z/2018-0410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4-10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领导同干部群众谈心制度
为进一步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及时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畅通沟通渠道,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二、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注意倾听谈话人的意见和想法,使其消除顾虑。
三、有针对性。力戒空泛、注意从实际出发,针对谈话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讲求效果。
四、珍惜机会。通过与领导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促进问题的解决和思想认识的提高。特别是对领导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要认真思考,认为正确的,要积极采纳并付诸实际行动,有异议的,要加深理解,争取形成共识,实在想不通的,要通过进一步的谈心、谈话解决思想和认识上的问题。
五、谈话时应做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次数、谈话人员、谈话对象等基本情况以及谈话的主要内容。备忘性记录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对被进行诫勉谈话的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办公室存档。
六、对于有违纪或有不廉洁倾向但没有作为初核案件的人进行诫勉谈话,要加强严以律己的教育,时刻提高警惕,端正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切不可因一念之差而造成终生之恨。对于初核了结未立案的人进行诫勉谈话,观点要明确,敦促反思,及时纠正和防范错误的发生,以崭新的面貌投入到工作当中。
七、对于部门出现问题的诫勉谈话,要突出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类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八、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卫生信访事项,应当及时予以解决;对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对缺乏事实根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