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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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83429-4-07_Z/2018-0319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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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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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3-19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果,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效能建设,努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加强工作调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科学决策,服务于民,不断推动隆阳工业和科技工作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查研究工作是我局工作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措施。局机关和所属各单位在制定计划安排时都要将开展调查研究活动结合在内。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年初的中心工作及重点任务,每人研究确定1-2个重点课题。每年下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一个星期。

二、加强对日常工作的联系和调研。党政领导根据各自分管联系的单位,做到经常深入基层联系工作和现场办公,及时掌握和了解干部职工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典型经验,帮助基层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水平。

三、加强突出问题专项调研工作。党政领导在调研中要善于从工作的日常管理、服务群众、项目建设、专项治理以及群众的投诉反映等渠道掌握和了解群众反映的计生工作热点问题,制定详细的调研方案,及时开展专题调研,调查研究结束后,要撰写专题调研报告,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完善后,上报区委区政府,为区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加强对调研问题的研究协调和解决。党政领导在调研工作中遇到难以现场解决的问题,应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分别提交班子会专题讨论研究,并及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

五、加强对调研工作的考核和督察。党政领导每年开展的调研工作情况,应列为年度工作述职的内容之一,要将调研工作的成绩作为考核各单位或和个人业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