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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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483429-4-07_Z/2018-0123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1-23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改进我局的机关作风,密切联系基层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更直接地了解民情民意,促进全区经济发展,根据我局信访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接访原则
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督查落实、及时反馈”的原则,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处理接访事项,为干部职工、广大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接访领导安排
(一)接访实行轮值制度,每月10日、20日安排一名班子领导成员接待来访人。办公室负责信访工作人员提前一天告知负责接访局领导。
(二)接访领导因事外出,应提前告知办公室负责信访工作人员,以便及时作出调整。遇到重大接访事项,相关领导应随时接访。
三、接访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为每月10日、20日上午9:00——11:00,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上班后第一天。
(二)地点在局四楼会议室。
四、受理范围
(一)关系到基层干部生产生活的重大问题;
(二)需要领导出面协调解决的事项;
(三)对本区经济发展起积极作用的建议、意见、要求;
(四)涉及本单位工作方面的各类上访案件;
(五)其他非日常性事务。
五、接访工作程序
(一)企业改革股信访工作人员负责局领导接访日的接待工作,甄别来访事项,引导来访人有序来访。
(二)接访领导应挂牌上岗,热情接待来访对象,耐心回答问题,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和批评。
(三)接访领导在接访过程中视工作需要,可安排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
(四)信访工作人员负责接访的记录工作,填写《信访登记表》,按照接访领导指示及时向相关股室交办。
(五)对接访事项,能当场答复的,由接访领导当场答复或责成有关股室当场答复;对需要信访工作人员进一步调查了解、研究处理的问题,由接访领导批交信访工作人员及时办理。
(六)信访工作人员接到交办通知后,应及时认真办理,遵守限时办结的有关规定,并将办理结果及时答复来访人。不论是否办理完毕,都应在接访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来访人,尚未办理完毕的,还应将未办理完毕的原因一并向来访人说明,并做好后续的跟踪答复工作。
六、督办反馈
(一)信访工作人员将办理结果及时答复来访人,不能按期办理的,应向分管领导说明办理进度及下一步工作意见。
(二)信访工作人员负责接访活动和办理情况反馈工作。信访情况已办结的,整理资料后归档。
七、非局领导接访日的来访,按照普通信访处理。